新兴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守护妇女权益

更新时间:2024-07-18 已浏览:1072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离婚后仍然被纠缠骚扰怎么办?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离婚后仍可申请吗?近日,新兴县人民法院首次为离婚后妇女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非家庭成员关系的弱势一方撑起法律“保护伞”。

阿芳与阿强(均为化名)因感情不和于20244月协议离婚。但离婚后,阿强多次以微信、抖音、电话等方式辱骂、威胁阿芳及其家属,阿芳及其家属也多次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但阿强仍以威胁、骚扰等方式对阿芳实施身体和精神侵害。阿芳不堪忍受,遂向新兴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图片来源于网络)

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对阿芳提交的报警回执、微信聊天截图、抖音截图、病历等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同时向公安机关调取相关报案处理材料,认为阿芳确有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阿芳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法院遂立即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护令发出后,承办法官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并从多方面向阿强释法说理,告知违反保护令的法律后果,督促阿强要依法遵守保护令要求,冷静、客观、理智地解决问题。为确保执行实效,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当地派出所、妇联,向其送达裁定书,合力让“保护令”变成“护身符”。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标志着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主体范围的扩大,从仅限家庭成员或共同生活成员,到包含处于婚恋交友关系中及终止恋爱关系、离婚后的女性,将为遭受“家庭”暴力群体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

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筑起了安全防护“隔离墙”。新兴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积极化解纠纷,畅通多元解纷渠道,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平安新兴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