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镜法庭成功调解一宗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更新时间:2024-06-04 已浏览:2618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奉溶

日,罗定法院罗镜法庭成功调解一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彩礼等返还事宜达成调解协议,促使男女双方“和平分手”实现案结事了。

傅某吴某(女)于2023年2月通过网络相识相恋,同年3月,吴某因被其他人追债傅某提出转账20000元给其用于还债的请求,傅某同意后当日通过微信转账20000元给吴某。在恋爱期间,吴某以要和傅某结婚为由要求傅某为其购买三金花费了13800元。同年6月吴某傅某索要礼金,随后傅某微信转账10520元给吴某。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吴某在2023年8月提出分手并搬离了傅某住处。之后傅某吴某协商,要求吴某返还上述转账款项共计44320元,但吴某拒绝返还傅某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彭仕杰庭长积极打电话给双方了解纠纷的详细经过并尝试开展调解,但双方关系已经很僵,都表示不愿意调解。考虑到婚约财产纠纷类案件往往牵连到两个家庭,为柔和化解纠纷,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彭仕杰庭长多次打电话到男女双方的所在村委,了解当地风俗习惯、乡规约等方面情况案件开庭当天彭仕杰庭长本着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及意见后,并结合民法典、最新彩礼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彩礼实际使用及未登记结婚等情况、当地经济水平和风俗习惯等多方面进行分析释法说理由于返还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当庭没有达成协议。彭庭长不气馁,在庭后继续耐心调解,希望双方换位思考,好聚好散。经过几番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吴某于 2024年 4 月8日一次性返还20000 元给原告傅某。

罗定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抓实人民法庭促推婚姻家事、高额彩礼诉源治理工作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进村宣讲等方式,开展治理高价彩礼、弘扬婚嫁新风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彩礼给付,积极倡导文明婚嫁新风,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回归“礼”,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罗镜法庭还指导罗镜镇龙岩村修改村规民约,增加“倡导勤俭持家、反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内容,为龙岩村成功创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