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海洋环境审判方式
(一)基本案情
2013年8月14日,夏天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天公司)所属的 “夏长”(TRANS SUMMER)轮满载5万多吨镍矿自印度尼西亚驶往中国广东阳江港,在珠江口大小万山岛以南水域锚泊避台风过程中沉没,燃油泄漏入海,造成附近海域、岛屿、岸线及渔业养殖设施不同程度的污染;事故发生后,珠海海事局组织人员和船舶到现场设立沉船浮标并进行监控、清污、防污工作,事故经济损失初步估计约为人民币1.4亿元。2014年7月23日,夏天公司申请设立非人身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后,珠海海事局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夏天公司赔偿清污和防污、监控和沉船设标费用人民币2759万余元及利息,在广州海事法院一并提起诉讼的相关系列索赔案件共280余件。
(二)裁判结果
广州海事法院组成“夏长”轮系列案法官联席会议,由所有承办系列案件的合议庭法官组成,定期进行会议,同时在办公平台设立专案共享交流组,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按照会议分工,承办法官多次到事发地点实地调查,经过集中开庭、集中合议,先行调解了280余系列案件中明确为限制性债权的部分案件后,对本案就清污防污费用的性质、是否非限制性债权及数额是否合理等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攻关,经过本案合议庭多次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和集中调解,最终于2017年5月2日促成双方达成被告向原告赔偿和解款项1770万元的调解协议,从而明确了前述280余案件调解协议的具体分配,全部“夏长”轮海洋环境污染系列案件案调事了。
(三)典型意义
海洋环境污染系列案件,存在索赔金额巨大、索赔主体众多、案情复杂和相关法律问题争议较大等审判难点,本案通过成立环境污染案件法官联席会议的创新工作,整合多个审判庭的力量攻坚,巡回审判、就地办案、依法审理、着力调解,最终促成系列案件得以一揽子全部成功调解的办案模式,是促进绿色发展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有力司法服务保障创新。
(编写人:广州海事法院 田昌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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