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法院为万众创新保驾护航 大胆探索亮点纷呈
□ 法制网记者 李想 文/图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审理的第一起案件,一起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被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审判长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无论被告还是审判团队,都可以称得上阵容豪华。
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正式成立,此后,上海、广州两家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一年多来,3家知识产权法院不仅通过专业审判为知识产权保驾护航,而且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锐意进取、大胆探索,展示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全新形象。
专业审判彰显保护力度
陌陌商标侵权案、华为与中兴专利行政纠纷案、消费者诉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垄断纠纷案、两只蝴蝶著作权侵权案、红色娘子军著作权侵权案等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都是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后所审案件。记者了解到,截至2015年11月底,北京、上海、广州3家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319件。
据宿迟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占比较大,商标及专利行政案件占总收案数的75.3%,其中又以商标行政案件为主,占行政案件总数的83%以上;涉外国、港澳台和涉外埠案件较多,其中,涉外国及港澳台案件占一审案件的39.4%;涉及专利、植物新品种等疑难复杂技术类案件较多,比例维持在一审案件的25%左右;受理的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如家具类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人批量维权案、首例商标同日申请注册行政纠纷案等,需要通过研究确定审判思路和标准。
据了解,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时,3家知识产权法院在司法保护实效性、威慑力和影响力上狠下功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加大损害赔偿力度,以市场价值倒推损害赔偿数额,充分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如审理周作人后人诉新华出版社著作权侵权案时,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知名度、侵权人过错程度等因素后,以稿酬标准的3倍计算赔偿数额;审理蒙克雷尔公司诉诺雅卡特公司商标侵权案时,综合考虑涉案商标市场价值等因素后,以法定赔偿额上限300万元确定赔偿数额……这些典型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良好,彰显我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鲜明态度。
院庭长亲执法槌常态化
2015年12月16日9时25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林广海主持审理的4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正式开庭。林广海不仅是高级法官,更是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院庭长亲执法槌办案,已成3家知识产权法院的常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制定院庭长办案规定,明确院庭长包括审判委员会委员带头办理重大案件的范围、数量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院长开庭周,规定院长、副院长每月至少固定安排一周时间集中开庭审理案件。院庭长在监督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书入卷存档、全程留痕,确保监督不越位、失职必担责。
运行一年来,3家知识产权法院院庭长办案成绩斐然。截至2015年11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收案8000余件,院庭长审结案件占11.4%。其中,一位院长、两位副院长共受理案件211件、审结113件,4位庭长共受理案件562件、审结328件。
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是知识产权法院大力推行司法改革举措的缩影。作为整体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法院成为司法改革的先行者和探索者。
最高法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闯介绍说,3家知识产权法院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率先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司法责任制等审判运行机制改革措施,明确审判委员会、合议庭、主审法官的权力分配,规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行使,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权力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亮点纷呈展示全新形象
2015年12月26日9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黄惠环在信访接待室与中山诉讼服务处连线,提供远程立案咨询。这样的远程诉讼服务,不仅能帮助当事人建立与法官之间的远程视频连接,提供面对面立案咨询与指导,也能提供咨询辅助过程音视频同步录制、直播、点播等功能,便于事后查证。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吴振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大力推动信息化建设,通过审判流程共享,对立案、审理、归档等工作环节进行信息跟踪、控制和共享,实现审判工作和审判管理系统化、网络化、自动化。同时,大力提高庭审数字化程度,实现远程视频庭审与网络直播双同步,借助科技手段提升庭审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的需求。
大力发展“互联网+”,是广州知识法院的一张名片。上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优势,创造性地采取多项工作举措,打造知识产权审判的新亮点,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法院的影响力。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吴偕林说,上海知识产权法法院制定意见,为上海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进军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与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签署合作备忘录,为推动园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健全诉讼与调解、仲裁等非诉解决纠纷机制的有机衔接和规范,探索建立对知识产权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机制。
2015年4月24日,最高法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作为最高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下设的研究机构,探索并试行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尝试在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中援引在先判决,已形成概念解释的引用、事实认定的遵守和司法规则的借鉴等几种案例引用方式,推进了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统一,提升了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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