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 2015-05-26 09:40:01 已浏览:17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2日在云浮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铸谋

各位代表:
    我代表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两级法院坚持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省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和“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着力抓好法院审判执行、司法作风建设、改革创新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被评选出云浮首位“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优秀法院等一批先进典型,一些工作受到市委肯定,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正面评价逐年增多,较好地发挥了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审判职能作用。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14246件,同比上年增长1.92%,审结13084件,同比上年下降0.39%,案件调撤率为62.36%,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86件,审结1109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100%。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服务“平安云浮”建设。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263件,审结1182件。深入推进“平安云浮”建设,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震慑功能,依法快审快结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66件,毒品犯罪170件,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194件,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和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法律政策,讲事实,重证据,严把案件质量关。发挥刑事审判教育、改造功能,抓好未成年人审判,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未成年罪犯人数连续多年下降,2013年未成年罪犯人数58人,同比上年减少47人,下降了44.76%。
    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能,促进经济社会规范有序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926件,审结8095件。妥善化解侵权、家庭、劳资等民事纠纷,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等涉民生案件1445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金融、合同纠纷等一审民商事案件4238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审结农村承包合同案件44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4件。参与诉前联调310件,调解成功306件,诉前联调调解成功率98.7%。
    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85件,审结172件。严格依法审查涉诉具体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正常管理秩序。充分运用协调方式解决行政诉讼争议,把和谐理念贯穿于行政审判工作始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的解决。对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研,中院先后对行政文书中救济途径指引、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等事项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2013年全市法院共发出行政类司法建议22件。
    依法履行执行职能,努力维护法律权威。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784件,执行结案3551件,实际执行率为78.29%,比上年提升0.73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金额超过6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67.23%。积极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继续采取曝光执行、悬赏执行、执行听证、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清理执行积案,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兑现率,确保胜诉一方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兑现。2013年我市2个基层法院被评为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二、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活动,提升司法公信力
    围绕实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中院专门制定实施“五项制度”,对案件审理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及科学评价,有效提高审判效率,保证案件质量,优化审判效果,审判执行工作同比上年进步明显。在办案效率方面,全市法院平均每月结案1090.33件,结案均衡度为83.31%,比上年提高5.16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案件质量方面,立案变更率0.40‰,比上年下降0.41个千分点,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1.61%,比上年下降1.63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1.39%,保持在高位水平,信访投诉率为0.89%,比上年下降0.25个百分点。
    “一案双卡一抽查”制度。每案对外发送《廉政监督意见卡》,法官填写《办案廉洁自律卡》,每年抽查一定比例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双卡”回收、审查,并定期通报,内外并举,对办案公正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全市法院全年共发出《廉政监督意见卡》4万多份,填写《办案廉洁自律卡》13084份,抽查各类案件560件。
    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以自查、交叉检查、成立评查小组赴基层法院抽查等形式,对上一年度办结案件进行一次全面评查,重点评查引发申诉、信访和被发改的案件,并及时通报评查情况,制定改进措施。2013年共评查案件1018件。
    专委审查制度。对拟发改的案件或拟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在原有案件审批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一道关口,由院长指定委托几位资深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对这些案件先行审查一次,并写出审查意见,对案件进行层层把关。2013年共审查该类案件248件,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152件。
    案件分析研判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案件分析研讨会,对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和被发改案件进行重点研讨,相互交流办案心得,提高认识,统一裁判标准,有效降低案件发改率,提高服判息诉水平。2013年中院共组织召开9场次该类分析研讨会。
    法官质效考核制度。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基层法院和中院法官的办案情况由中院院长在全市法院会议上公开通报,评先评优直接与法官的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及办案效果相挂钩,考核公平、公正,有效增强法官快办案、办好案的责任感与积极性。
    三、深入开展“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积极倡导公正、廉洁、便民、为民之风,多渠道推进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以更务实、更文明、更严谨、更亲民的司法作风和公正透明的司法行为赢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信任。
    擦亮立案、信访“窗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改进和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免费提供诉讼指引资料,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和调处工作,新建安保值班室,加大安保检查力度,保障庭审正常秩序,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加优质高效、安全快捷的服务。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的诉讼权益。2013年共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00多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免费辩护109人次。
    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对人大代表每年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汇总,并结合实际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改进措施。中院在10月、11月、12月分别组织开展了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法院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等联络活动,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与建议。2013年中院和五个基层法院共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活动40多场次,联络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0余人次。
    加强司法宣传,推进司法公开。继续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审务、文书、听证”六公开,加大软、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搭建司法公开平台。在利用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手机短信、微博、网站、与媒体合办栏目、开展送法活动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全市法院共建成17个数字法庭,分别建立了法院门户网站。中院在《云浮日报》刊登“以案说法”案例12期,先后组织青年法官在云安中学、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与电台联合制作消费维权专题节目1期,中院官方微博发博文400余条。
    四、推进规范管理和改革创新,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全市法院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结合云浮审判工作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和改革创新工作,探索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规范庭审,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展现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庭审工作,规范着装,文明用语,公平公正地对待双方当事人,防止因工作疏漏而给当事人造成误解。积极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两评查”活动,通过法官相互评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查等多种形式,规范庭审行为,提升裁判文书质量。中院对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编印成《2010—2012年度云浮法院优秀裁判文书选》供学习交流。
    规范办公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形势的发展,中院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新增了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责、法院微博管理等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政纪律,厉行节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公车尤其是警车、粤O牌车的管理,所有公车集中办公室管理,并派出专人暗访监督两级法院公车的使用情况。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所有接待用餐均在单位饭堂安排。2013年中院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实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推进综合审判机制试点改革,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在罗定市法院和云安县法院,按照“1+2+1”或“1+1+1”模式推进综合审判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即1个主审法官加1个(或2个)法官助理,再加1个书记员成立一个审判小组,全院设多个审判小组,随机分配各种类型案件,进行综合审判,既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又把法官从审判辅助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于审判,推动法官的专业化发展和综合型法官的培养。
    推进诉讼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社会建设。配合信用社会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加大诉讼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力度,及时记录当事人在立案、执行等诉讼过程中的信用信息,进一步完善与工商、银行、国土、车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扩大信用的影响力,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
    五、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维护法院公正廉洁形象
    工作能否干好,队伍是关键。全市两级法院党组始终坚持对队伍建设常抓不懈。
    加强法院班子建设,发挥班子的表率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制度,对“三重一大”(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一律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班子的凝聚力与战斗力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遵守执行各项廉政纪律,在干警当中起到了较好的表率作用。2013年中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直接参与审理案件共7件。
    加强法院党建和文化建设工作。与党委组织部门联合下发加强和改进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把法院党建工作纳入党委党建工作总体规划之中,多次组织党员开展扶贫慰问、与扶贫挂点村党员共过党日等活动,丰富党组织生活,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组织干警到省内兄弟法院学习文化建设的先进经验与做法,建设了中院院史馆和法文化走廊,推进全省法院八大文化基地之一的新兴法院“禅宗特色文化基地”建设,提升云浮法院的文化软实力。
    扎实开展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继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年初即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早动员、早部署,层层签订责任状。组织中院中层以上干部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到广东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完善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积极开展新法、新规理解与适用等专题培训,鼓励干警参与各类教育培训课程。继2012年在东莞进行全市法官集中培训后,2013年8月再次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全体法官在广东法官学院进行集中培训,专门邀请省委党校名师和省法院资深法官就司法礼仪、审判疑难问题等开展针对性授课,促进法官作风的改进和司法能力的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是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有效监督的结果,也是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向重视、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审判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少数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不强;二是一起案件因记录员马虎造成判决书两处地方出错被媒体曝光,虽在第一时间纠正错误、平息舆情,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的形象,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随着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司法宣传、司法公开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四是法院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探索和规划,在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方面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五是司法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存在等。
    2014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平安云浮、幸福云浮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增强服务大局能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司法保障。深入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争创生态文明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云浮”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谋划好新形势下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着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司法公正水平。围绕实现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坚守法律底线,着力抓好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努力办好每一宗案件,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三)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改进司法作风,以看得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
    (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工作科学发展。坚持在党委部署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加大调研力度,敢于尝试,推进改革创新,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挖掘和打造地方优势项目,并以此带动整体工作的发展进步。
    (五)坚持抓好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全面加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维护司法的公正廉洁。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进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在人大监督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齐心协力,求真务实,大胆创新,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云浮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