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院校合作,共筑平安和谐校园 ——云安区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更新时间: 2026-03-02 09:36:36 已浏览:18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为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3月2日,云安区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们走进六都镇庆丰小学、啟秀小学,石城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学生扣好人生“法治第一粒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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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庆丰小学校会上,法治副校长以“法制与安全”为主题,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以预防校园欺凌、防溺水为重点,通过剖析真实发生的典型案例,结合相关法律条文,深入浅出为学生讲解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法律后果,以及未成年人在遇到校园欺凌时要如何加强自我防范等内容,教育引导学生要明辨是非、遵纪守法,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也不当校园欺凌的旁观者,更不做沉默的受害者,及时向身边人求助,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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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学生收获了不少压岁钱。但随着网络和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遭遇网络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在啟秀小学,法治副校长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遭遇网络诈骗及不当消费等问题,结合审判实际,教育学生要警惕网络中常见的诈骗套路和惯用术语,如“扫码领皮肤”“免费领玩具”和冒充游戏客服骗取钱财等。告诫学生要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浏览不良信息,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未经家长同意,绝不给游戏、直播打赏、充值,提高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保护好个人隐私和“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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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未满16岁,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吗?”“请问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在石城中学的法治课堂上,学生纷纷提出疑问,法治副校长一一耐心解答。法治课堂以常见的交通安全问题为切入口,通过“你问我答+法律条文普法”的形式,进一步激发了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此外,法治副校长还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安全防范能力。

下一步,云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运用好、落实好“法官工作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法治教育主讲师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注入强有力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