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促和谐
更新时间: 2026-01-23 09:36:32 已浏览:85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家事案件的处理不仅关乎法律的公正执行,更承载着对家庭成员情感与权益的双重呵护。近日,云城区法院婚姻家事案件一记“法槌声”应声敲响。不同以往的锱铢必较、互不退让,这场案件审理以一场温情调解收尾。
本案中,林某与温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未果后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还有子女抚养权问题需要处理,为妥善化解矛盾,决定组织双方开展调解。法庭内,法官没有急于评判是非,而是耐心倾听双方的心声,待双方倾诉完毕后,法官从法情理三个维度疏导释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阐明子女抚养权判定的标准与原则;从情感角度出发,劝说双方多为子女成长考虑,放下成见、理性协商;结合情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后,通过分析矛盾焦点、疏导对立情绪,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这一过程充分体现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理念,将前端治理融入家事审判,力求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此次调解的成功,是区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接下来,区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理念推进家事审判,通过多元解纷机制,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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