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宇翔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发言摘登
做法官,是我一生无悔的选择
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庭长 丁宇翔

在法院这支守护公平正义的队伍里,有很多优秀的同事,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但党和人民却给了我这么多荣誉,我感到无比光荣。我深知,这份荣誉不仅仅属于我一个人,更属于在审判执行一线默默拼搏奉献的广大法院干警。
我出生在黄土高原的一个小乡村,后来在省城太原上大学,硕士求学来到北大。毕业时,面对知名律所、企业抛出的丰厚薪资、优越待遇,我仍然选择进法院工作。我想把自己的所学所思,转化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给人心以公道,给社会以公正。
选择做人民法官,就要始终把群众装在心里,把困难留给自己。
工作中我接触过很多当事人,不少都是第一次打官司,对他们来说这是天大的事。我办理过一起低频噪声污染侵权案件,原告高女士满心欢喜搬进了新买的房子,却没想到小区地下室的中央空调机组一到夏天就嗡嗡作响,吵得一家老小整夜都睡不着。高女士四处投诉都没有结果,只好把开发商诉到了法院,可是一审的鉴定结果让她的心又凉了半截,鉴定显示:房屋符合“一般住宅”的允许噪声级标准。二审时案件到了我的手中。
那时候,对低频噪声污染治理还不是很完善,普通人举证能力有限。于是,我就早、中、晚分别到高女士家里进行勘验,亲身体验当事人身处其中的感受,又钻进空调机房,搞清了中央空调的工程结构,之后又去建设部门调取小区设计规划图,还请教了几位国内声学领域的顶尖专家。经过一番深究,我终于拿到了权威意见,证明噪声的客观危害实质存在。
但当时的立法对低频噪声没有专门规定,根据鉴定结果,高女士的诉求很难得到支持。可是噪声鉴定结果达标,就一定不构成侵权吗?那常人难以忍受的噪声危害,又该怎么解决呢?
法官判的是公道,守的是人心。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安居的更高需求,司法理念必须要跟上。经过研究相关案例和学理论证,我得出结论:噪声污染等损害结果具有潜在性和滞后性,法律不能只是静待损害结果发生,而应在能够断定损害结果必然发生时就提供救济。最终我突破“达标即无责”的误区,把“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构成不以排污行为违反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为必要”写进了判决书,并判令房地产公司进行降噪减震处理。宣判后,高女士说自己终于能回家睡个踏实觉了。一个多月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认可了这一观点,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也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的内涵,以后再有其他的“高女士”,他们的安居之路也更有保障了,我的判决能够成为这条路上的“铺路石”,是我作为一名法官最真实的幸福。
时代在进步,群众对法院的期待也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创新,才能让为民的落点精准对接群众的心声。2021年,我办理了一起2500余名投资人起诉的证券虚假陈述案。这是当时国内登记权利人数最多、索赔金额最高、虚假陈述行为持续时间最长的证券普通代表人诉讼。大家都觉得这是一个难啃的“骨头案”。除了事实审查、法律适用的难题,困扰我们的,还有当事人的应诉问题。有些原、被告住在青海、新疆、香港……甚至新加坡、加拿大,如果通知遍布各地的2000多个当事人,在同一时间来北京开庭,诉讼成本得有多高呀?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想办法破解这个问题,不能让“诉权”变成“诉累”。那段时间,我带着团队连续攻坚3个月,经过几十次的论证打磨,开发了“双轨双平台”。双轨,是指代表人诉讼机制和示范判决机制;双平台,是指代表人在线诉讼平台和示范判决服务平台。当事人人数多时,可以通过代表人诉讼机制和平台,节约应诉成本;案件批量化,可以通过示范判决机制和平台,以一案为他案提供参照。目前,“双轨双平台”机制已在6500余起证券纠纷案中运用推广,惠及当事人近2万人。算一算,相当于给每个当事人节省了2个月时间。很多当事人都向法院表达了真诚的感谢,他们让我意识到,当我们的工作与群众的期盼同频时,司法的温度就能直抵人心。
肩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使命,就要始终胸怀大局、做实定分止争。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法官,这份沉甸甸的时代责任让我心潮澎湃,深受鼓励和激励!法槌起落间,我也深刻感悟到,首都无小案,做实定分止争,要求我们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对每一个案件都作出顺应改革大潮、服务发展大局的专业决断。
记得我到北京金融法院后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是“蓝石资产案”,机构投资者起诉承销银行、审计机构、评级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说它们“虚假陈述”。到底有没有虚假陈述,监管部门没认定,法院能独立审查判断吗?如果存在虚假陈述,上述机构要承担多少责任呢?这些业界广泛关注的问题,绕不开、躲不过。但我能够感觉到,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有股创新突破的改革力量正在涌动,迫切需要司法裁判发挥稳定市场预期、协同行业政策的作用。我们组成了七人合议庭,启动了司法审计,这在当时尚属首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和合议庭逐页研究2米多高的卷宗,经过13次庭前会议及询问,累计20多个小时开庭审理,最终以7万余字的判决书,首次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法律适用予以明确,精准界定了各方责任,有力引导承销方严格核查把关、中介方规范服务行为、投资方保持谨慎理性,构建债券投资市场良好生态。
有人说我敢立潮头办“首案”。对一名法官来说,办首案固然有成就感,但更吸引我的,是思考案件背后反映的金融治理问题,跳出“办理”看“治理”。多年来,我始终保持一个习惯,就是将审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记录下来,日积月累,已经记录了260多个问题。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我带领团队陆续总结出了资管产品管理人“尽职调查义务六步审查法”“庭审百问”等等,努力以审判树规则、促治理。我想,在定分止争中多走一步,把促进和维护党的主张在金融领域落到实处,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落到实处,这是我作为新时代法官应该奋力扛起的更重责任。
扛起严格公正司法的更重责任,就要始终锻造铁肩膀、锤炼硬作风。
小时候,父亲经常说“冬麦要压,越压越发”,麦苗只有经常压一压,根系才会扎得更深、长得更壮。在乡间泥土中长大的我,总想把这份朴实的道理用在审判业务上,再往实里“压一压”、再向深处“扎一扎”。
没想到,在我的43岁,医生向我下达了生命判决。之后的一周,我几乎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我想了很多很多,唯独放不下的,是远在农村老家的父母,我的爱人和孩子,还有我手上在办案件的当事人,我该如何给他们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呢?
住院期间,医生建议我弹弹吉他、养养花,我都尝试了,可实在坚持不下去。而有时,原本上网想搜索一些治疗自己病症的信息,但是没过一会儿,便又不自觉地搜起了法律文献。就在化疗前,我接到了当事人覃某的电话。覃某的案件涉及特殊的银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一案判后,可能会引发系列纠纷“爆雷”。院领导已经嘱咐我把案件交接掉,但这样敏感的案件中途更换承办人,我实在放心不下。覃某在电话里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他对我的期盼和信任,让人难以拒绝,我一下热血上冲,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案子办结,给当事人一个交代。在病房里,我做起了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先后打了几十次电话,双方几次谈崩。最终,在那年的腊月二十六,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过了很久的某天,覃某忽然打来电话,说他从《人民法院报》上知道了我生病的事儿。他说:“如果不是您,我根本不会和解。您,一直端端正正的,就是我心目中法官的模样。”那一刻,我也很受触动。让所有人对所有案子都满意,很难,但让当事人在每一次耐心的倾听中,每一次用心的庭审中,每一份公正的判决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感受到如我在诉的为民初心,是我们能够也应该做到的。
让医生都感到奇迹的是,我的身体在我重新专注于审判工作后慢慢好转了,正式返岗后,每月复检指标也越来越好。我相信,是我对审判事业赤诚的热爱,为我注入了生命的能量。法官对我而言,早已不只是一个职业,它是至暗时刻坚持向上的信念,是矢志一生追求的热爱,是重新沐浴在阳光下的生命乐章!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讲道:“理想信念之火一经点燃,就永远不会熄灭。”如今的我,还是一名普通的法官:每天清晨六点半到办公室,打开陪伴我多年的台灯,用一天中最清静的时间阅卷、写判决,然后披上法袍、敲响法槌……
无论这样的时间还能持续多久,都将是我全部的人生。如果有人问我人生最无悔的选择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做法官,做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就是我一生最无悔的选择!
遇见他学习他成为他
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郝笛

复杂案件能“钻”,重大案件能“扛”,是我们对丁庭长的一致评价。他身上总是带着一股面对难题时勇于创新、对专业追求极致的精气神儿,无形中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他办理的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起诉的普通股民有260余人。审理中,他发现对于双方争议的“赔多少”的问题,传统的损失计算模型存在局限,对损失的认定不够精准。那段时间,丁庭长多次向专业的证券损失核定机构和专家请教,自己也对金融资产定价模型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几个月的时间里,他带领院内外团队集体“烧脑”,日夜“鏖战”,终于将精准计算损失的想法在技术层面落地了。与相关机构共同研发的模型被命名为“多因子迁移同步对比法”,它的运行逻辑是先模拟“无虚假陈述情形下的股价走势模型”,再与“实际股价走势”相比对,逐一剥离大盘波动、政策情绪、行业板块的影响等与虚假陈述无关的因子,最终精准计算出投资者的实际损失。这项创新在专业论证时被给予了高度评价,投入运行后,该案成为首例适用的案件。一审宣判后,260多名投资者无一上诉,被告公司也服判息诉,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互联网、大数据、个人信息、证券、资管、金融消费者保护……丁庭长审理的案件从金融出发,链接千行百业。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精研业务,守正创新。他办理的案子中,数不清有多少疑难复杂的“硬骨头”,不惧难、不怕苦,是他始终如一的心态。为了解决中小投资者在证券纠纷中的专业短板,丁庭长带着我们,从百余件典型案例中抽取提炼法庭调查要点,将复杂的案情细化梳理为涵盖10个方面基本事实、覆盖10余类市场主体的百余项审理要素,制成要素表在庭前向当事人发放。这种“庭审百问”要素化审理模式,如同一张精密的网,详细捕捉案件细节,将法官的常用发问提前告知当事人,将庭审由“闭卷考试”变为“开卷答题”,大大降低了中小投资者的维权难度。还记得丁庭长办理的一起白血病患者保险纠纷案,患者因未在合同约定的公立医院就诊被拒绝理赔,丁庭长从蛛丝马迹处查明细节,发现保险公司在连续多年续保的合同上新增免责条款,没有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最终判决全额理赔。当时还在病中的患者,流着泪感谢丁庭长帮他拿回了救命钱。我无法历数这些案件背后他所付出的心力,只知道,他就这样,把一个案、一个案,办进了群众的心窝里。
工作中的丁庭长严谨睿智、儒雅温厚,作为庭里的“大家长”,他总能让人如沐春风。他把庭里每一名同志的成长都记在心上,在传帮带上不遗余力。日常审判管理中,他定目标,把方向,教方法,一旦碰到困难,他就是大家的坚强后盾,我们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有我在,不要怕!”去年底,他荣获“年度法治人物”,我们在央视演播大厅的观众席,看着台上目光坚毅的他,泪水模糊了视线,但前行的道路却越发清晰。
遇见他,让我看到了好法官的样子;学习他,让我懂得了好法官是怎样炼成的;努力成为他,让我更加坚定地践行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使命担当。在新时代积极作为,忘我奋斗,成为像丁庭长那样——谁都想遇到的好法官!
永无期限的热爱
北京广播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记者 王振龙

今天,能够站在这个庄严的讲台上,向各位讲述一位令我深深敬佩的法官,我的内心充满激动,更充满感动。
在二十多年的记者生涯中,遇到过很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是丁宇翔法官,让我深刻理解了,什么是“把生命融入事业”,什么是“永无期限的热爱”。
今天,我首先想和大家分享的第一个故事,是一个日更的“百宝箱”。
有一次采访结束后,我在丁法官的电脑桌面上看到一个文件夹,名叫“电子百宝箱”。我很好奇,问道:“丁法官,这百宝箱里藏着什么宝贝?”
他微笑着点开文件夹,我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44个法律门类,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光是证券领域的资料就有一百多项,每一个子文件夹都标注得清清楚楚,就像他经手的每一个案件,条理分明,一丝不苟。
我向他请教,这些文件夹有什么用?丁法官说,这些都是他在日常办案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和他搜集的相关领域的案例、论文,留着做进一步的研究。
当时我特别不理解:“案子都判完了,为什么要花时间费精力整理这些?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增加工作量吗?”
丁法官的目光坚定而温暖:“我们的裁判,不仅要解决个案争议,还要针对案件反映出的经济、社会前沿问题,提出规则建议,以法治协同破解治理难题,在每一个案件中,寻找法治前进的方向。”
那一刻,我真切地感受到,丁宇翔法官消瘦的身体里,涌动着一股强大的力量,那是敢为人先的勇气,是求知探索的智慧,是他内心深处对法律的热爱和执着,是他对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最深沉的责任与担当!
丁法官曾说:“我从骨子里就热爱法律,我愿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法治的真谛。”这份热爱,早已融入了他的血脉,成为他生命中最亮丽的底色。
接下来,我要向大家讲述的,是一张折叠床的故事。
在丁法官简朴的办公室里,除了满架的法律书籍,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角落里那张略显陈旧的折叠床。这张床见证了他无数个不眠之夜,也见证了中国法治进程中许多重要的时刻。2016年,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深化,丁宇翔作为副庭长,要办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难免加班熬夜,甚至连轴转,于是下单了这张折叠床。刚买不久,他就承办了“庞某诉东航、去哪儿网”案,诉讼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泄露个人信息。
那时,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路径还不明晰。丁法官详细查证案情,分析证据。为了厘清一个法律概念,他查阅上百篇文献;为了弄清一个技术细节,他进行了数十次验证,最终适用“高度盖然性”标准,认定东航与去哪儿网存在泄露庞某隐私信息的高度可能性,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害人的隐私权得到了法律保护。
法律该如何与时俱进,个人信息安全该如何加以保护?
三年间,丁法官连续撰写多篇文章,鲜明地发出用法治守护隐私安全的呼吁。2021年7月,他出版了个人信息保护专著,目前已修订第二版。
最后,我想与大家分享的,是一份让人泪目的遗愿清单。
2021年冬天,丁法官被确诊肺癌,他郑重写下了六个他最想完成的心愿:回老家陪父母一段时间,陪爱人孩子旅游一次,审结乐视网的案子,审结金融衍生品案,修订个人信息保护专著,完成《证券法的实施与展开》的书稿。六个朴素的心愿,两个是未尽的亲情,四个,留给了他挚爱的审判事业。
化疗期间,丁法官的身体非常虚弱,可他坚持和同事们线上合议、讨论案情,拄着拐杖登上审判席。
生死面前,保重自己是人的本能,但丁法官这种异于常人的逆行与坚定,在我看来,是对生命最高的礼赞!
丁宇翔法官说过:“当心无旁骛地投入审判工作时,内心感到无比充实,无比的幸福!”我衷心祝愿丁宇翔法官,在他最为挚爱的法治道路上,一直幸福地走下去!
新时代的金融好法官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王志宇

北京金融法院是经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二家金融法院,2021年3月18日正式成立。北京金融法院的设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承载着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使命。作为政治部主任,我一直在思考,金融法官这支队伍,如何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与重托?在丁宇翔同志的身上,我找到了答案。
他始终与时代同行,是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专家型法官。丁宇翔是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承办了很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北京金融法院的“1号案”——“蓝石资产案”,就是由丁宇翔办理的。这是一起银行间债券虚假陈述案,涉案金额高达5亿元,具有高度的敏感性。丁宇翔没有“就案办案”,他敏锐把握案件背后的政策要求、经济因素和市场情绪,通过翔实的裁判说理,精准界定了交易各方的责任,有力保障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蓝石资产案还入选了人民法院2023年度十大案例。丁宇翔每审理一起案件,都把庭审现场作为调研一线,深入研究金融市场发展的堵点痛点,无论是新领域、新业态的网约车纠纷,还是金融监管、跨境金融的新案件新问题……他总能做到多想一层、多走一步,让裁判既是案结事了的终点,更是规则引领的起点。
他始终与人民同心,是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里的百姓贴心人。丁宇翔常说,法院的案件没有“小案”,人民群众的事情也没有“小事”。从当法官的第一天起,他就给自己约法三章:案件无论大小都要做到保障诉讼平等、追求客观真实、减轻群众诉累。金融纠纷关乎老百姓的“钱袋子”。一对夫妻因担保的信托计划“暴雷”,被银行起诉到法院,面临高达5000多万元的巨额赔偿。法庭的传票虽然已经进行了送达,开庭时他们却没有出现。面对担保合同中满满的专业术语和前后不一的签字笔迹,丁宇翔没有直接判决,而是穷尽一切办法找到他们,当面了解合同订立时的情况和他们的真实意思表示。尽管最终的判决结果对他们不利,但二人依然心服口服。这时,我更深地理解了,为什么丁宇翔的判决能够让人信服,那是因为他既能解开法律的结,也能温暖群众的心。
他始终与信仰同在,是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党员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法治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丁宇翔在北京法院工作19年,办理各类案件2500多件。这些年,他无论做什么都努力做到最好,对组织交办的任务从来没讲过一句困难。2023年,丁宇翔在办理一起基金合同纠纷时,发现被告被诉到北京金融法院的案件有十余起。因为案件复杂,相关责任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这些案子成了大家的“烫手山芋”。面对这种情况,丁宇翔主动牵头处理这批案件。经过多番努力,这批案件得到稳妥化解。
同事说,丁宇翔是不在书斋的理论派、深谙法理的实干家。他在办案之余,先后独立完成2部法学专著,撰写8部合著,发表了70多篇专业论文,由他创新的各种工作机制和经验举措,成了院里的“传家宝”。金融案件,利益巨大,有人给丁宇翔打来威胁电话,试图用恐吓让他退缩;有人移花接木不雅照片,企图用舆情困住他的手脚;有人挖空心思拉关系、套近乎,想靠人情影响裁判。面对这些,丁宇翔没有丝毫动摇,让司法公正不受干扰,不可侵犯。
什么是对党忠诚,什么是初心本色,丁宇翔就像一面镜子,映照出平凡中的伟大,折射出质朴中的崇高。新征程上,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好丁宇翔同志的先进事迹,干字当头,走在前列,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深耕资本市场法治的探路人
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一部总监 陈超

证券行业就像一座桥,一头连接着资本市场,支撑着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头连着投资者,承载着群众的收益期待。我所在的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中国证监会主管的证券业自律组织,一项重要的职责是制定行业自律规则,规范证券机构和从业者的执业行为,简单说就是为这个行业定“行规”,管“家风”。
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司法部门的支持,解决金融领域的实务问题更有赖于专家型法官的助力。与丁宇翔法官的工作交集,让我真切感受到行业自律与司法审判之间同频共振的力量。
记得我与丁法官的初次见面,是在“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库”的筹建过程中。建立这个信息库的初衷,是归集证券机构与从业者的执业信息、违约违规记录,并向社会公开,目的是让投资者在透明的环境中理性决策,引导行业坚守信用底线。这是一项构建可信资本市场的基础工程,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却遇到了一个难题——这个难题就是如何平衡“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
就在我们“进退两难”的时候,恰逢首届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举办。丁法官在台上作主旨演讲,发言的主题,直指我们行业当前最关心的问题,他提出“证券市场个人信息具有私人性与公共性两极并立的特质”,不仅深入浅出剖析了执业信息公示的必要性与限度,更从金融法治服务市场大局的角度,点透了“信息合规”对资本市场信用体系的支撑作用——这番话,对于我们执业声誉信息库的建设,简直就是一场“及时雨”。
后来,我发现丁法官还写过一本个人信息保护的专著,书中理论分析十分透彻,案例解读非常翔实,让我找到了破解信息库建设难点的“金钥匙”——我们据此明确了“哪些信息该公开、哪些该保护”的边界,对信息库进行了全面升级。
几个月后,金融圈纷纷传播一篇关于资管产品尽职调查义务的文章。资管产品——这是一个让我们行业从业人员都经常一头雾水的概念,它的交易结构往往层层嵌套,交易文件又繁复冗长,这是哪个机构的大神,能把这些讲明白?带着好奇,我打开那篇文章,“丁宇翔”的名字再次映入眼帘,仿佛老友相逢,这次我一点都不觉得意外了。
文章的内容是丁法官总结的六步审查法。逐条细看这“六步法”,它明确了资管产品相关管理义务的司法认定,把复杂的义务拆解、重塑,形成一个个可以执行的动作,就像一套齿轮,把司法缜密的逻辑,“咔哒”一声,严丝合缝对接到了我们的业务流程里。而且,丁法官的“六步法”并不全是“法言法语”,很多是我们的“行话术语”,尤其是在尽职调查合规的认定标准方面,有着很清晰的示范作用,起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如今,“六步审查法”已经成了我们身边的实操指南,有的同事为方便工作,甚至进行了“二创”,把这“六步法”编成了六句口诀:“事项要匹配—过程要亲历—调查要持续—结果要全面—勤勉要自证—豁免要有限。”
让我特别佩服的是,丁宇翔的思考与实践,就像源头活水,不会枯竭。打开朋友圈,我总能看到同行分享的“丁法官动态”:新发表的文章、主导制定的新机制……我时常在想,是什么样的信念与热爱,能让他始终保持如此旺盛的工作热情?那种“专啃硬骨头”的韧劲,那份“不止于审判”的担当,让我看到了一位专家型法官的深厚素养,读懂了何为“专一业,攻一生”。丁宇翔法官身上的宝贵品质深深地感染着我们,我愿和丁宇翔这样的新时代人民好法官一道,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时代赶考中交出更加优异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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