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西部省份实际,深化执破融合、府院联动,高效协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贵州:为企业开启“重生门”

更新时间: 2025-12-29 10:20:15 已浏览:89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老马,明年上半年的租金最迟到1月15日就打过来。”

  2025年12月15日,S物资公司的破产管理人马洋接到电话,他心里盘算着,等租金一到又将有多少钱可以用于清偿。

  一家资不抵债的民营企业,因为“源头活水”重新恢复了生机。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贵州法院下大力气围绕“办理破产”工作创新机制,为困难企业打开“重生门”,让更多因为经营困难被裹挟的企业和个人重新翻篇。近日,记者前往贵州法院了解办理破产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执破融合”,为人生翻篇

  “你怎么在这儿!”马洋惊叹道。

  2024年3月的一天,马洋带着意向租客去看S物资公司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西南工业总部基地的一栋商用楼。门一打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彪哥竟在一楼大厅打地铺睡觉。

  彪哥被突然的开门声吓了一跳,意向租客、马洋和彪哥三人面面相觑。

  S物资公司因资不抵债,成为9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涉案金额约1300万元。由于公司名下的财产存在瑕疵,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转机很快出现。

  2023年,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为贵州省第二批推进“执破融合”的试点法院。该院建立了专门工作机制,并形成执破融合案例库。同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指引、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办法(试行),探索中小微企业通过简易破产程序实现“快审快结”。

  彼时,还在贵阳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工作的居丽卿在案例库中发现S物资公司的案例。

  “虽然这家公司实际持有的财产存在瑕疵,在执行程序中难以处置变现,但这些瑕疵并不影响财产发挥正常的使用价值,完全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将资产盘活,释放其应有的价值与效益。”居丽卿介绍。

  2023年9月28日,贵阳中院正式受理S物资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合议庭经听证了解到,虽然申请人申请的是破产清算,但S物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都希望保留公司经营主体资格,同时债权人财产上的瑕疵并不影响其使用价值。

  于是,管理人在法院指导下,准备用租赁的形式先收回部分款项。这就有了马洋与彪哥在商用楼碰面的尴尬一幕。

  “彪哥是个真性情大哥,他其实也想还钱,但是断掉的资金链把他压得喘不过气。”马洋说。

  在商用楼碰面的那天,彪哥已经带着家人在里面住了一段时间了,他担心以现状卖掉办公楼会损害公司利益,所以才会出此下策。马洋向彪哥介绍了财产处理的计划后,彪哥才放下心来,当天带着家人搬回了自己的家。

  很快,商用楼以每年8万元的价格租了出去,另一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也以每年5万元的价格成功出租。

  有了“源头活水”,就有了和解谈判的信心和勇气。

  在法院指导下,管理人在详尽披露财产瑕疵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多种和解方案供债权人选择。经过多轮协商,2024年4月,债务人与6位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7月又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完善清偿方案。

  “特别让人觉得温情的是,和解协议约定,在S物资公司名下不动产具备交易条件前,产生的租金是在扣除彪哥必要生活费和医药费之后,再全部用于清偿。”居丽卿说。

  正如居丽卿所介绍的,执破融合案件办理的过程,往往也是双方从绝对对立逐步转向理智、友好的过程。

  2024年9月14日,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终结S物资公司破产程序。

  最近,贵阳中院决定把试点的步子迈得再大一些,在该院执行部门设立执破融合办案中心,由执行法官和破产法官组成融合合议庭,负责集中办理“执破融合”案件识别入库、预审查及审理简易“执破融合”案件,居丽卿被调任执行局,专门推进执破融合纵深发展。

  2024年,贵州高院出台文件要求全省对“终本清仓”“执破融合”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和量化,全省成功移送破产审查案件数量为前3年移送案件数量总和的四倍。2025年,贵州高院出台执破融合案件审判要件指南,为全省法院加快完善执破融合机制提供业务指导,全年移送破产审查案件1000余件中涉及执行案件1.4万余件。

  “府院联动”,穿透症结根本

  与中小企业不同,大型企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面对的情况往往更加错综复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程序无法有序推进。很多问题解决起来仅靠法院一家鞭长莫及,府院联动在很多时候成为重要突破口。

  贵州省安顺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刘庭长,这次协调会还是没有谈妥。”2024年8月的一天,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刘熹接到管理人潘志成的电话,语气里满是沮丧。

  在此之前,通过法院的推动,潘志成已经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几轮磋商,临门一脚踢上了铁板。了解情况后,刘熹立马拨通职能部门的电话,约好时间当面沟通。

  2023年8月25日,安顺中院裁定受理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在案件办理过程,刘熹认为,当前需解决的首要问题是给380多位商户办理产权证。

  花了钱,买的商铺却迟迟不能名正言顺转到自己名下,大家心里都憋着火,李俊阳就是其中一员。

  2018年,李俊阳全款买下由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商铺。可到了办证时间,李俊阳迟迟没有等来收房通知,反倒得知开发商破产了。

  业主群里,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什么的都有,几个带头的业主张罗着要组织维权活动。

  “实际上,从法院收案开始,‘办证’这件事就已经被提上日程。”刘熹说。

  于是,刘熹开始积极指导潘志成,推动办证事宜取得实质性进展。

  此前,贵州高院联合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十二条具体举措,这些具体举措也成了刘熹推进办证工作的“思维导图”。土地分割、竣工测绘问题逐一得到解决。

  终于,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商铺具备了验收条件。

  2025年5月15日,李俊阳在购买商铺后的第七年,终于成功办理了转移登记。作为首个转移登记的业主,他很快在群里跟大家分享了这个好消息。

  如今,387个已售商铺的首次登记已全部办理完毕,转移登记正在逐步办理中。很快,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完成第一次分配并顺利结案。

  2021年以来,贵州高院与多家省直单位签订了双边及多边文件,内容涉及破产企业涉税办理、市场监管、金融政策支持、信用修复、自然资源、城建规划等方面,为制约破产审判工作开展的共性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找到解决路径。

  2025年,针对已出台的有关文件,结合新的工作实际,贵州高院联合相关部门作出相应调整,确保府院联动能够进一步推动破产审判工作。

  提高“清结率”,帮助当事人加速脱离困境

  让各方满意只是办好破产重整案件的一个方面。

  一直以来,破产重整案件办理周期过长也是债权人轻易不愿意申请企业破产的原因之一。把案件办得又快又好,才算是完整准确地回应了当事人的关切。

  “是真的,公司把之前欠我的10万元工资全部打到账上了!”老邓在电话里开心地跟老婆分享这个好消息。

  不只是老邓,贵州渝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渝能矿业公司)以及全资控股五家子公司1355名员工都在企业破产重整后不久,收到了长期被拖欠的工资。

  2023年8月11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裁定受理渝能矿业公司等六家公司的重整申请,进行预重整及重整。

  据介绍,截至2023年5月,渝能矿业公司及五家子公司共有职工1355人,拖欠职工工资、社保等合计金额近2亿元。

  为加快案件办理,遵义中院民二庭庭长田滔指导管理人参照司法判例,很快找到解决方案——“共益债”融资。

  “只有安置好职工,才能更好推进企业重整。我们遇到的困难其他省份也遇到过,我们可以参考相似判例。”在一次座谈会上,田滔向管理人、托底投资人介绍道。

  在预重整期间,遵义中院直指根本问题,拿出解决方案,最终成功协调投资人先行提供1.96亿元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及解决基本运行费用。

  借款到位后,遵义中院10天内完成1355名在册职工的安置工作,并保障了渝能矿业公司下属三座煤矿安全运行。

  不单要让矿山“活过来”,还要让矿山“美起来”。

  在重整的六家企业中,其中一家吉源煤矿于2020年12月被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授予“贵州省省级绿色矿山”称号。

  “从一开始我们就目标明确,不仅要助推吉源煤矿复工复产,还要保住称号,确保债务人资产最大化。”田滔说。

  为此,遵义中院积极探索“环境治理专项投资﹢债权人参与监督执行”机制,指导管理人与投资人签订补充协议,由投资人额外出资,用于污染治理、绿色矿山建设。

  “由投资人单独提供资金解决环境治理费用,既节约时间,又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可以说实现了多方共赢。”管理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杨说。

  法院受理案件两个月不到,渝能矿业公司原管理层与新投资人顺利完成交接,如今已全面复工复产。

  渝能矿业公司的案件只是一个缩影。

  数据显示,贵州法院破产案件的平均办理时限从2021年的504.5天下降到2024年的295.84天;“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从2021年的138件减少到2025年的14件。

  2025年5月1日,《贵州破产法治发展报告》第一次印刷出版,居丽卿、刘熹、田滔的理论文章都被收录其中。

  在中国破产法论坛·房地产企业破产与府院协调机制专题研讨会征文中,贵州法院四篇论文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越来越多的贵州破产审判实践经验开始变成共识,持续推动破产审判发展,确保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