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山海奔赴“未审”之约,只为呵护“少年的你” ——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地交流互鉴系列活动首场活动纪实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走过40余年,取得长足发展,但在机构设置、工作理念及成效等方面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如何提升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整体水平?如何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如何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很多地方法院向我们建议,希望加强实地交流,近距离学习先进法院的优秀经验做法。”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蔡金芳告诉记者。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回应各地法院要求交流学习的强烈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分地区、分批次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地交流互鉴系列活动,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观摩、集中讲评等方式,推动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普遍提升。
11月3日至7日,在最高法民一庭带领下,山西、辽宁、湖北、贵州、陕西、新疆六地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代表奔赴浙江、上海参加首次实地交流互鉴活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与调研,共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经验之一:协同发力
——携手相关部门、社会力量奏响未成年人保护“交响乐”
保护未成年人是一首“交响乐”,无论在前端未雨绸缪还是在中端实质化解,抑或在后端延伸帮教,都离不开多部门、全社会的力量。
经过5天实地交流互鉴,大家不约而同地发现,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经验之一是“协同发力”。
“浙江和上海法院的共同点是推动社会协同发力,令我印象深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黄永深有感触,“未成年人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和社会工程。法院不能也无法单打独斗。社会各界一定要真正‘动’起来,才能做到联动发力,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共享法庭”,会同市委社工部、司法局构建“村社书记解纷团”工作机制,培育基层解纷带头人;针对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遭遇家暴的儿童,与团市委签署《涉家事纠纷未成年人回访观护协议》,构建“法院派单﹢部门接单﹢镇街落地”的观护机制。嵊州市人民法院则发动“村嫂”的力量,成立“村嫂关爱小组”,为家事纠纷化解增添柔性与温度。
“村社书记是基层治理的重要保障,绍兴法院充分发挥村社书记兼任‘共享法庭’庭务主任的双重优势,打造了一支扎根基层、群众信赖的解纷队伍。”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彰武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农艺师王秀英观摩后表示,这种“主动发现、提前介入”的模式“有助于将大量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的冲突化解在诉前、消弭于萌芽”。
在风景秀美的浙江省湖州市西山漾周边,坐落着吴兴区婚姻登记中心、家事纠纷治理中心、护苗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亲情修复基地。妇联、民政、检察、公安、社工……在这里,吴兴区人民法院有着坚强的保护未成年人“同盟”。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检测计量中心化学分析室化验工杨正平对吴兴区“四中心一基地”印象深刻,“这种多部门协同、全链条服务的综合保护模式打破了部门联系壁垒,使法院审判工作与民政妇联等多部门服务无缝衔接,真正实现了‘1﹢1>2’的效果,为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
作为中国特色现代少年司法制度的发源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起,就协同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创设了“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制度。在此基础上,又提出构建“司法﹢”未成年人融合保护的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家庭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同向发力。
“上海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让我感受到了系统、专业和温暖。”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院长谢青梅认为,上海法院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切实融入审判实践,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等多元力量协同发力,构建起了全流程、立体化的保护体系。
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未成年人进行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十分重要。
早在1998年,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就开始了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工作的探索。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已形成一支以法官、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及其他专业机构为专业引导的内外结合多层级队伍。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吴超然作为系列活动第一批“学员”,不仅为每一次观摩、讲解、演示都做了录像记录,吃饭的时候也在抓紧时间记笔记。
“浙江、上海的先进经验给了我很多启示,可以说是‘醍醐灌顶’,他们联合各部门和基层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举措非常值得借鉴。”吴超然告诉记者。
经验之二:情怀与理念并重
——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从“心”亦从“新”
未成年人审判是审判工作中一个极其特殊的领域,需要法官带着情怀投入更多精力,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
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未成年人道德法治体验馆,第三代“法官妈妈”沙鋆向参加交流互鉴活动的法官和代表们展示了一段电话录音。
“沙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家浩浩考上了实验中学的少年科学班,现在我们全家都搬到南浔来生活了,你什么时候来看看我们?我很高兴,想把这个好消息第一个告诉你。”
电话来自浩浩年近九旬的奶奶。浩浩是沙鋆成为未成年人审判法官之后遇到的第一个原告,父亲病逝,母亲因背负巨债而离家,从小跟随爷爷奶奶生活。那时的浩浩只有8岁,起诉状也只有简短的6个字:我要告我妈妈。
“做审前社会调查的时候,他问过我一个问题:‘阿姨,如果我的爷爷奶奶死了,还会不会有人管我?我还能不能上学?这个世界还会不会有人爱我?’”沙鋆充满感情的声音,将心里的五味杂陈娓娓道来,“未成年人审判这项工作决不能止于一纸判决。于是,我们对浩浩开展了5年的温情帮扶,用时间和真心一点一点修复他对社会、对世界的安全感。”
这个“特殊的希望工程”,在一代代未成年人审判法官年复一年的坚持中,绵绵发力、久久为功。
近年来,湖州法院在南浔区法院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探索构建“陪伴式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机制,通过前端预防、审判保护和末端帮扶的全流程设计,让司法真正成为未成年人心目中强有力的保护伞。
1984年10月,长宁区法院以“敢为天下先”的魄力,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少年犯合议庭”,创造性提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工作原则,推动了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改革发展。
“名不虚传。”在长宁区法院回顾完中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历程,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陈晨发出由衷感叹,“家庭教育指导、社会调查、圆桌审判等制度都始于长宁区法院,他们确实走在了未成年人审判的最前沿。”
对于先进地区未成年人审判取得的成绩,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认为,需要关注的不仅是机制、举措的创新与创设,更应当看到其背后深刻的理念革新,“当前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剩下的都是‘硬骨头’,务必要确保工作连续性和专业性,保持战略定力”。
为解决探望权、抚养权等涉未成年人执行工作中的难点,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率先探索涉未成年人执行案件专业化办理模式,成立涉未成年人纠纷专项执行团队,并引入检察院、妇联在心理疏导、家庭教育等方面的社会资源,发挥青少年事务社工做青少年工作的优势。
“探望权、抚养权纠纷案,时间跨度长、当事人关系紧张,涉及心理、情感等多种因素,一直都是执行的难点。”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联合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王海霞认为,宝山区法院建立的团队化办案模式,将涉未成年人案件执行工作集中办理,并引入社工参与,有利于整合资源、探索规律,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上海法院的许多举措和工作方法,我们湖北法院都可以‘抄作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彭胜表示,宝山区法院创设的涉少执行团队有效解决了涉少执行工作中的难点痛点,“给湖北涉少执行工作带来了启发。”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滕欣燕则注意到,针对家事执行案件,吴兴区法院组建了专门的“巾帼执行团队”,并联合妇联等单位在当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设立“亲情修复基地”,解决探望权执行难题。“各地都有这样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我觉得,借助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落实探望权,这样的做法具有借鉴意义。”
“从理念革新的角度看,我们需要从办案机关向保护单位进一步转型。在办好案子的同时,主动思考案件背后的家庭和社会问题,积极延伸相关审判职能,真正让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地落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贾鸿雁表示。
经验之三:“抓前端、治未病”
——让法治的种子在未成年人心田生根发芽
“老师,这两个字读什么?”
“这是獬豸,都念第四声,是古代惩恶扬善的神兽。”
走进南浔区未成年人道德法治体验馆,恰逢当地一群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在上法治课。孩子们分散在各层不同区域,在志愿者的陪伴下,有的利用数字教具学习中国法治历史,有的玩起了“PK”答题,有的用VR设备学习消防知识或交通安全知识……
由南浔区法院主导建设的南浔区未成年人道德法治体验馆,共四层楼,占地8000平方米,是浙江省体量最大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教育基地。2020年11月正式向公众开放以来,共接待各类来访9万人次,开展了1580余场法治教育活动。
“南浔区未成年人道德法治体验馆既是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也是家庭教育指导基地、探望权执行基地和心理健康护航基地,为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提供了宝贵启示。”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质量管理与科研科科长、主任药师秦庆芳参观后如是评价。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塑造守法公民的基石,更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未来工程。2025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专章规定。
浙江、上海两地法院在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
绍兴中院对未成年人家事诉讼中心迭代升级,整合未成年人家事审判、调解与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实现司法保护、纠纷化解与法治教育的有机统一。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针对辖区西藏民族中学的情况,将藏族民间故事“格萨尔王传”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知识相结合,让来自高原的孩子们在熟悉的文化场景中理解法律知识。
上海法院积极履行普法职责,打造“小法官网上行”“校园法治辩论赛”等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法治教育品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的认知特点和阅读习惯,联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青少年法治教育案例课堂》《青少年法治教育法律法规》两本法治副校长丛书,既是给孩子们的生动普法读本,也为老师家长提供了优质教育工具。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预防是最好的方法。”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人工作业队七中队中队长李文玲建议人民法院继续深化生动多元的法治教育,做实做细温暖有力的司法服务,充分利用好基层社会的力量,推动更多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他们系好人生“法治第一粒扣子”。
在参加交流互鉴活动的第一天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东农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林家如就迫不及待地致电家乡党委、政府和法院的有关领导,分享起自己了解到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经验。
“希望最高法多组织各地法院交流互鉴,把好的经验推广出去。我也将把经验带回家乡,让更多未成年人在司法的温度中健康成长。”林家如认真说道。
5天来,无论是在赶路的车上还是在“学习现场”,大家探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声音始终没有停止。如何更好保护“少年的你”,始终是每一个人牵挂的课题。
明年春暖花开时,“未审”之约还将启程。记者从最高法民一庭了解到,下一场活动预计将于明年春季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地交流互鉴系列活动后续将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的双向联动机制,引导各地探索合作互促,推动形成“全国少审一盘棋”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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