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 以“审”促廉——云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案件

更新时间: 2025-09-11 11:21:42 已浏览:66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进一步发挥案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9月10日,云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案件。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8个部门近200名领导干部旁听了案件庭审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

“现在开庭!”上午9时30分,随着法槌落下,庭审正式开始。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25年2月期间,被告人梁某某先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合计人民币65万元;为社会老板张某某等人在工程承接、资金划拨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370.2万元,其中既遂人民币339.2万元,未遂人民币31万元。公诉机关提请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梁某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清晰还原了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一步步丧失理想信念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全过程。旁听人员紧跟庭审节奏,全流程、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与公正,进一步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内在自觉。

 案例是最生动的教科书,庭审是最深刻的警示课。下一步,云城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把庭审现场打造成警示教育的法治课堂,把身边人身边事变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供稿:廖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