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法院发放《探视权履行承诺书》强调监护人履行好家庭责任
更新时间: 2024-08-13 17:06:43 已浏览:19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近日,郁南法院在一起离婚案件纠纷案件的调解过程中,依法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探视权履行承诺书》,引导该案离异夫妻正确行使和配合探视权,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据悉,原告与被告长期分居两地,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郁南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儿子小明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小明现在在深圳读五年级,平时跟妈妈原告一起在深圳生活,爸爸被告则留在老家郁南宝珠经营果场。第一次庭审,两人对离婚无异议,但对儿子小明的抚养和探视权争议较大。
庭后,承办法官以“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两人进行沟通,希望可以寻到突破点,促成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了解到双方的顾虑和矛盾点后,承办法官与两人充分沟通、释法,反复调和,两人终于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小明由原告抚养,被告在不影响小明正常生活、学习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探望。
8月5日,原告和被告签订好调解协议后,承办法官向他们发放《探视权履行承诺书》,强调两人虽然已解除婚姻关系,但是都有义务履行或者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作为家长应当尽可能地减少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不良影响,履行好作为监护人的家庭责任。
下一步,郁南法院将在家事案件处理中依法融入更多前置性预防手段,将温馨温情的释法说理与刚性的法律条款相结合,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民生案,促解家庭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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