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未”成长!云城区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更新时间: 2024-07-17 16:28:46 已浏览:472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你们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不注重法治意识培养,疏于日常教育和监管,希望你们更新教育理念,改进家庭教育方式,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

7月9日,云城区法院在依法审结一起多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监护失职情况,发出我院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该起案件中,四名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承办法官深入分析犯罪原因,发现其监护人不注重培养法治、规则意识,疏于日常教育和监管,是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之一。为督促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正确实施家庭教育和履行监护责任,承办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向四名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让监护人当场签订了《接受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责令四名被告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名被告人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及时干预、纠正不良行为,培养良好品行,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是依法约束家庭教育中“养而不教、监而不管”行为的有力司法手段,是人民法院参与家庭教育治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方式。下一步,云城区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审判融合家庭教育指导职能,从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双向发力,督促监护人切实承担家庭教育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