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男子被公开审理!

更新时间: 2024-06-26 10:29:08 已浏览:946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你抽的电子烟很“上头”?

小心!那可能不是“烟”,是毒品!

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营造全民拒毒、禁毒氛围,6月24日,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郁南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并邀请县公安局及都城镇政府50余名公职人员参与庭审旁听

郁南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何某某在202311月至20241月期间,多次将含有毒品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和烟弹卖给吸毒人员,郁南法院认为,被告何某某多次向他人销售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和烟弹,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

法官说法

依托咪酯俗称“烟粉”,是一种白色结晶或者结晶性粉末,医学中一般用于快速催眠性静脉全身麻醉。依托咪酯于2023101日正式被列入二类精神药品名录,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都将按照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上头电子烟”外观与普通电子烟不易区分,但其烟油中含有依托咪酯成分吸入会引起头昏、站立不稳、口齿不清、手发抖等情形。长期大剂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易怒的情绪及思维、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甚至死亡。在此,呼吁广大群众时刻警惕新型毒品,谨记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就是吸毒!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就是贩毒,摒弃侥幸心理,切莫以身试法!

下一步,郁南法院将坚持立足审理职能,“零容忍”打击毒品犯罪,同时延伸审判职能,结合“国际禁毒日”等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民抵制毒品、合力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