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镜法庭成功调解一宗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近日,罗定法院罗镜法庭成功调解一宗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彩礼等返还事宜达成调解协议,促使男女双方“和平分手”,实现案结事了。
傅某与吴某(女)于2023年2月通过网络相识相恋,同年3月,吴某因被其他人追债遂向傅某提出转账20000元给其用于还债的请求,傅某同意后当日通过微信转账20000元给吴某。在恋爱期间,吴某以要和傅某结婚为由要求傅某为其购买三金花费了13800元。同年6月,吴某向傅某索要礼金,随后傅某微信转账10520元给吴某。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吴某在2023年8月提出分手并搬离了傅某住处。之后傅某与吴某协商,要求吴某返还上述转账款项共计44320元,但吴某拒绝返还,傅某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彭仕杰庭长积极打电话给双方了解纠纷的详细经过并尝试开展调解,但双方关系已经很僵,都表示不愿意调解。考虑到婚约财产纠纷类案件往往牵连到两个家庭,为柔和化解纠纷,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彭仕杰庭长多次打电话到男女双方的所在村委,了解当地风俗习惯、乡规民约等方面情况。在案件开庭当天,彭仕杰庭长本着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在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及意见后,并结合民法典、最新彩礼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彩礼实际使用及未登记结婚等情况、当地经济水平和风俗习惯等多方面进行分析,释法说理,由于返还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当庭没有达成协议。彭庭长不气馁,在庭后继续耐心调解,希望双方换位思考,好聚好散。经过几番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吴某于 2024年 4 月8日一次性返还20000 元给原告傅某。
罗定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抓实人民法庭促推婚姻家事、高额彩礼诉源治理工作,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进村宣讲等方式,开展治理高价彩礼、弘扬婚嫁新风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彩礼给付,积极倡导文明婚嫁新风,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回归“礼”,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罗镜法庭还指导罗镜镇龙岩村修改村规民约,增加“倡导勤俭持家、反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内容,为龙岩村成功创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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