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中院在新兴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专题调研座谈会
4月26日,云浮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专题调研座谈会在新兴法院太平法庭召开,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进行交流,并提出下一步创建工作思路。两级法院相关负责同志、新兴县委政法委和太平镇政府代表参加会议。
与会代表一行实地察看了太平法庭审判法庭、调解室等场所,详细了解法庭各项工作情况。座谈会上,河口、罗镜、太平、建城法庭汇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情况,与会同志就法庭建设形成的工作机制、呈现的工作亮点、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并围绕下一步创建思路提出建议。
中院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各基层法院在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所取得的初步成效,分析了全市法院创建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短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政治建设是“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首要标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部署,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内核,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牢固树立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充分发挥法律定分止争的作用。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衍生案件,避免诉讼程序空转。树立系统观念,围绕“一降两升三优化”评价体系,积极主动推动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坚持统筹联动。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与各社会治理主体、解纷组织的信息通报和协调联动,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平台,发挥网格员、特邀调解员作用,推动多发性、群体性纠纷及时联合化解,促进、助力不发生、少发生矛盾纠纷,矛盾出现后不出乡村社区就能解决,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坚持差异化竞争。树立竞争意识,立足本地特色,更新观念,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发挥自身优势,推行差异化竞争、差异化创建,努力在服务辖区发展、践行司法为民等方面打造具有云浮特色的人民法庭工作品牌,力争走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云浮路径。
五是坚持机制创新。积极推动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主动联系沟通,将法院工作融入地方综治大平台、大系统,结合法院职责、工作特点、地方实际,共享诉前综治资源,通过工作机制创新和信息化来打破制约工作提升的瓶颈。
六是坚持做好信息宣传。善于提炼总结新的工作机制、工作亮点,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发展、化解行业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典型事例,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展现我市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成果。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