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风起正清明,慎终追远思故人——深切缅怀为人民司法事业献出生命的法院干警
编者按:又是一年清明时,春风落日寄哀思。今日清明,本报特推出清明节纪念专版,以近些年逝世的鲍卫忠等八位同志为代表,深切缅怀那些为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献出宝贵生命的法院干警。
他们一心为民,两袖清风,勇于担当,铮铮铁骨,于历史的长河中匆匆走过,却镌刻下永久的时代印记,虽然身死,却凛凛犹生。追思故人,薪火相传,激励着我们继续书写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新华章!
鲍卫忠同志生前系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2021年10月21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10月23日因公牺牲,年仅45岁。曾获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去世后被追授为“云南省政法英模”“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法官”,被评为“2022年全国十大法治人物”“中国好人”。2023年12月,中央宣传部追授鲍卫忠同志“时代楷模”称号。
同事感言:鲍卫忠同志听从党的号召,扎根边疆基层,投身法治事业,将24年美好青春与热血挥洒在阿佤山的土地上。身为人民法官,他时刻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毕生价值追求,始终保持高尚的职业操守和纯粹的为民之心。
鲍卫忠同志虽已不在大家身边,但精神的延续、血脉的赓续会不间断地传承下去。我们将会沿着他的足迹,传承“小案不小”“温情司法”“廉洁奉公”的工作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攻坚克难的道路上继续奋进,守护好他热爱的佤山大地,完成他未竟的事业,捍卫好他一生都在坚守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司法的力量和温暖。
张立强同志生前系河北省柏乡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2023年8月7日突发疾病,救治无效去世,年仅50岁。他在法院工作期间,对党忠诚、一心为民,扎根山区基层法院18年,始终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平凡的岗位上不断发光发热,为基层法院事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默默贡献自己的力量。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荣获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奖。
同事感言:怀揣赤子心,甘为孺子牛。张立强同志在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多年,无论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都一直怀着一颗对人民群众、对审判事业的热忱之心,站好自己的一班岗,努力为法院事业建设添砖加瓦。
他对待工作尽职尽责,尽最大的努力做到最好。他对待同事热情亲切,十分关注年轻干警的成长,热心向大家传授自己的心得和经验,积极引导大家加强学习、提高本领。他对待群众真心实意,总是和风细雨地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将心比心开展调解,真正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他办理案件严谨谨慎,为了查清事实,总是把卷宗翻了又翻,走访调查、实地询问更是家常便饭。
张立强同志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有的只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守。他在平凡中坚守、在坚守中不凡,用坚定的法治信仰和无私的奉献精神,为我们树立了一座丰碑,给予我们前行的力量。
韩旭辉同志生前系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马厂人民法庭一级法官。2023年3月9日,韩旭辉在出差办案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59岁。33年司法事业、27年法院生涯、17年人民法庭历程,他一生奋斗在为人民司法第一线,曾荣获“山西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中共长治市潞州区委追授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同事感言:韩旭辉这个名字,是我们内心的精神力量;“旭辉工作法”,是法官们赓续传承的宝贵财富。“先坐旁听席再坐审判椅,先敲农家门再敲小法槌,先理家务事再释情与法,先摸准良心再倾听民心,先上公正轨再开效率车。”简短的五句话,是他扎根基层人民法庭17年的生动缩影,是他办理3000余件案件,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的成功实践。
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他一心为民,将心比心;他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他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与热爱,用生命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斯人已逝,但精神永恒。
杜景柏同志生前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3年10月30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终年52岁。曾两次获评“全省优秀法官”。2023年,他被追授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第二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致敬人物;2024年,被追授为“渝水好人”“新余好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被评为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同事感言:杜景柏同志法学功底深厚,扎根审判一线20年,他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总能抽丝剥茧,快速把握案件的基本事实、法律关系、突破的关键点,第一时间对案件能否调解作出判断。
从员额法官到一院之长,他肩上的责任重了,压力大了,他总说:“我是一个‘班长’,首要责任就是要把这个‘班’带好。”他敢啃硬骨头,勇于挑重担,针对审判质效中的“顽瘴痼疾”,他推出了74条改革举措,制定了审执质效提升工作手册、“三个档案”考核机制等,促使审判质效节节攀升。他常告诫我们,法官不仅要有过硬的法律专业本领,还要有过硬的工作作风,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与信赖,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他是我们的好战友,是我们前进路上的“燃灯者”,我们永远缅怀他。
王炳申同志生前系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2023年1月30日因病去世,终年55岁。从事法院工作35年,他勤勉敬业,所在部门多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2023年,王炳申被追授为“感动滨州·2022年度人物”“滨州最美法官”“滨州市优秀共产党员”,追记个人二等功。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同事感言:王炳申同志去世有一年多了。法院的老同事说,他是天生的英雄。90年代初期,刚刚进入法院的他,就曾经赤手空拳,摁下了两名持刀抢劫的歹徒。上级法院要组织巡回演讲表扬他的英雄事迹时,他拒绝了所有出头露脸的机会。出头露脸的事儿,他不干,但为老百姓好的事情,他从来都是冲在前面。
王炳申同志陆陆续续办了5000多件民事案件,超过半数的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办结。王炳申同志走了,我们会带着对他的思念做好法官、办好案子,让他的精神在这片土地上开花、结果,长成参天大树。
肖玉华同志生前系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023年4月12日下午上班途中遭遇车祸,不幸逝世,享年56岁。肖玉华同志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她所分管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优秀的成绩,2016年,肖玉华同志被洪山区委评为“履职尽责 干事创业楷模”。
同事感言:肖玉华同志曾说,“心心在一职,其职必举”,这也是贯穿她法官职业生涯的一句话。
在工作中,她秉持正义、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心系群众、忘我工作,是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她坚守初心、一丝不苟、公正司法,面对繁多的案件,始终奋战在工作一线,精益求精。她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司法,在案件办理中,她总是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她甘于奉献,积极发挥好一名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传帮带”的作用,尽心指导年轻同志做好审判工作。在生活中,她个性爽朗、洒脱不羁,在同事的眼中,她是一位热爱生活、积极善良、刚正清廉、勤勤恳恳的好法官,同事们都亲切地称呼她为“肖大姐”。肖玉华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官、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黄光德同志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法院一级法官。2023年5月25日,黄光德在工作岗位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55岁。参加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保持对司法事业的赤诚与热爱,长期坚守在审判一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发光、躬身立德。32年来,他办理的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曾荣获平果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和百色市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同事感言:翻开黄光德同志早期的工作笔记,“尽忠职守,奉公守法,公正廉洁”赫然呈现在扉页。他深深地扎根在审判一线,勤勉务实、兢兢业业,用32年的坚守诠释着这12个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每一个案子的背后都是一个个家庭”“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他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间,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将法理人情融入司法办案,用心用情回应当事人的司法诉求。他从来不以开完庭、结完案为标准,而是勤于跑现场调查,善于找当事人调解,为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下足苦功夫,尽全力让各方当事人都满意。他在荣誉和利益面前不争不抢,总是无私奉献。他用一生忠诚来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两袖清风、廉洁自律,为革命老区百色增添了别样的“红”。
巩麟同志生前历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玉山人民法庭庭长、清江人民法庭庭长、执行局副局长、民一庭审判员。2023年9月11日17时许,巩麟同志在审理案件时,突感身体不适,但仍坚持至庭审结束,后因疼痛加剧被立即送医,18时45分抢救无效逝世,年仅53岁。26年的法官生涯,既没有波澜壮阔的豪情万丈,也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有的只是26年如一日的坚守,有的只是不计名利、不计得失的无私奉献。
同事感言:还记得第一次走进巩麟同志的办公室,一眼就看见他背后的书柜里整整齐齐的摆满了法律书籍和“卷宗”,走近一看,“卷宗”都是他自己装订的案例及法律文件。
他每年办案500多件,审判质效排名常年靠前。他总是说,“今天审的案子今天要把判决写出来,不留工作到明天”。这样一位勤学善思、热爱法律事业的法官,长期坚持在办案第一线,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就是这份坚守、这份无私,让巩麟同志在26年的办案生涯里,成为审判案件最多、结案率最高、调撤率最高的法官。这也让所有人再次相信:平凡岗位,也能成就非凡;凡人微光,终能聚成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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