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紧考核“指挥棒”,将“公正与效率”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干警个人考核工作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

更新时间: 2023-09-25 10:42:29 已浏览:5585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考核是干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发挥着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的重要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明确了干部考核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人民法院如何提升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如何进一步发挥考核工作在促公正、提效率方面的作用?

  5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考核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健全完善“全员、全面、全时”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干部服务大局、能动司法、自觉履职,为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助力。

  突出政治业务融合,科学设计指标,做优“全面”考核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个人考核工作,明确由院考核委员会牵头抓总。各部门将干部考核作为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分别成立考核小组,由专人负责考核工作,进一步厘清责任、压实担子。5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加强和改进干警个人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提升考核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如何确保考核工作靶心不偏、焦点不散?坚持“从政治上看”是做好考核工作的根本。

  人民法院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更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推动政治考核脱虚入实,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指标设计,把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建设各方面制度要求融入考核工作,引导法官“从政治上看”和“从法治上办”相统一,促进法院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一体提升,以法治力量捍卫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地位,以依法能动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在前期加强和完善法官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将“人”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深度融入对“案”的考核——

  一方面,强调以事察人、知事识人,突出“人”与“案”、“人”与“事”相结合,既考核人,也考核事,把反映“人”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融入对案件、办件的考核指标,通过办案质效、工作业绩来印证和评价干部的政治素质,充分检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比如,办理重大案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三个效果”较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在政治考核和业务考核中均予以加分。在工作中贯彻能动司法理念,注重抓前端、治未病,通过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有效促进诉源治理的,予以加分。另一方面,对于无法直接通过办案业绩来印证的政治品质、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单独设置通用指标进行考核。比如,政治学习敷衍了事,不能联系实际、融入具体工作中的,予以扣分;不按“三个规定”逢问必录的,予以扣分;干部在政治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而被扣分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失职失察,按照“一岗双责”同步扣分。此外,增加综合评价的内容,对业绩指标和通用指标无法涵盖的内容进行补充,进一步丰富考核方式,实现对干警的全面考核。

  如何防止考核指标“一刀切”“一锅煮”?明晰不同主体定位、细化审判质效指标是关键。

  最高人民法院形成院党组领导、院考核委员会牵头负责、各部门具体负责的考核组织工作机制。院党组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结合主题教育,多次研究推动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院考核委员会加强统筹指导,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贯彻落实,各考核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类指导。部门考核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负责人将考核作为加强科学管理重要抓手,党务廉政专员按照分工专门负责,班子其他成员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考核管理工作。通过发挥不同考核主体定位和职责,做到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讲授党课、学术论文、普法宣传如何纳入考核?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如何加分?长期未结案件过多如何扣分?办理党政工群等事务性工作如何计分?

  越细致的考核越需要管理的智慧。最高法民四庭聚焦案件办理、文件办理、调研指导、司法解释起草等重点工作内容,从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设定了79项考核标准,制定月度工作清单及评分表,对法官的业务绩效、政治品质、履职能力、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通过审核和比较员额法官的工作清单、排名,能更精准把握干警及其所在审判团队工作实绩,为统筹业务分配提供依据,使工作量安排更为均衡合理。”民四庭副庭长张树明表示,民四庭考核小组在考核过程中及时总结发现问题,听取意见建议,不断调整考核标准,优化考核程序,员额法官参与案件合议、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更为关注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队伍整体面貌更为积极向上。

  如何避免考核指标“层层加码”“为考而考”?此次发布的考核方案设置业绩指标、通用指标、综合评价3类指标,仅提供原则性方向性指导意见,未设置过于复杂的规则。

  “指标体系建构遵循由简到繁、由繁到简理念,为后续修订最高法机关平时考核办法和指导全国法院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打下基础。”最高法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院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结合考核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方案,设计具体指标,优化设置加分、扣分考核项,加强对干警的硬性约束,引导干警履职尽责。政治部从中选择发布有代表性的方案供全院参考,带动考核指标设计整体提升,同时在实践中引导干警培养落实考核要求的工作自觉,逐步完善优化指标、减少项目,减轻考核压力。

  突出分级分类管理,树立鲜明导向,做优“全员”考核

  “从庭长到书记员,都要全面考核、全员考核。”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强调要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和改进干警个人考核工作,不只是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的变化,更是考核理念、管理观念的转变。

  如何立足庭室实际,做好类型化、差异化管理,实现考核“量身定做”?

  最高法刑二庭主管业务面广点多,干警职责不同、分工不同、业务类型不同,如何用“一把尺子”衡量各合议庭、审判人员的工作质效?

  刑二庭结合部门实际,对考核细则边运行边调整,考核实施细则从“1.0”修改完善到“4.0”,将一般化管理和管理个别化有机结合,通过全员征求意见,采纳合理建议,优化指标、细化标准、统分结合,以综合评价、效果评价来平衡差异。

  “考核工作使得大家找准了努力的方向,更加自觉发挥好主观能动性,办案更加注重质量、效率、效果的统一,工作做得更实、更好。”刑二庭庭长王晓东表示,开展考核工作之后,刑二庭干警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被有效激发,出现了你追我赶、比拼赶超的良好态势,均衡结案成效明显。

  开展考核工作后,刑二庭6月结案数同比增长12.45%、结案率同比增长16.8%,7月结案数同比增长12.8%、结案率同比增长14.2%,人均结案6月同比增长12.5%、7月同比增长13%。清理未结案效率大大提升,截至8月20日,审结一年以上未结案件相比去年同期结案增长25%,审结半年以上未结案件相比去年同期增长30%。

  在深入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全国法院系统、院内部门及考核职能部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区分不同类别人员和岗位职责特点,进一步明晰差异化考核重点——

  法官考核根据个人业绩情况实行量化指标、月度计分、动态排名,月度排名和累计考核得分排名进行内部公示,注重细化司法责任落实;司法辅助人员考核以定性评价为主、量化评分为辅,兼顾所在团队或所协助法官的审判绩效,注重听取有关人员意见;司法行政人员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可根据多种模式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注重工作价值导向。

  考核工作既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一招,更关乎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公平正义的实际感受。如何在考核中充分反映群众感受、体现群众评价?

  最高法刑五庭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指标设置,将延伸司法职能,重视参与诉源治理,提出司法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考核不是为了考而考,是用制度管好人、管好案、管好事,激励担当作为。”刑五庭庭长李睿懿表示,刑五庭严格审判流程管理,把均衡结案列入考核,今年每月结案数同比均增长一倍左右,消除了“前松后紧”现象;狠抓长期未结案清理工作,截至8月,刑五庭长期未结案基本实现“清仓见底”,办案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受到重大表彰奖励、入选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获评优秀裁判文书、对下指导工作表现突出的要加分;裁判文书质量问题、未履行条线监督指导责任、日常履职差错等要减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不断优化完善考核方案,每月对干警审判业绩进行赋分排序,直观反映指标设置和计算方法。

  “知产法庭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靶向发力,通过一系列特色举措抓好抓实考核工作,同时强化突出问题整治整改工作力度,促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知识产权法庭党务廉政专员郎贵梅表示,法庭将主题教育中确定的若干突出问题整治整改任务纳入指标体系,办案质效提升明显。

  开展考核以来,知产法庭审结案件量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成效显著。2023年1至8月,共受理案件5300件,同比增长18.4%;审结2485件,同比增长24.8%。

  最高法各部门在考核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干部的系统性评价,探索建立干部自评、相关人员辅评、领导点评、组织综评的考核评价机制。如个人自评与处室内互评相结合,或开展合议庭考核、增加全体法官互评打分环节,进一步提高考核打分客观性和公认度,增强考核结果的导向和引领价值。

  考核推行后,最高人民法院结案数、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办结数量上升明显,广大干警更加积极作为、勤勉履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突出发挥管理功能,健全考核体系,做好“全时”考核

  一月一分析、一季一会商、半年一评估、年度总考核……实施方案中,“实时动态管理”的理念引人注目。

  如何通过全时考核实现全时管理,把功夫下在平常?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每季度听取考核专题汇报,研究提出优化流程、加强管理、改进业务等工作举措,全时搜集、评估分析、反馈提高的工作闭环逐步形成。最高法各部门每月召开负责人办公会,汇总本部门考核情况,把分数拿出来“晒一晒”“议一议”,对指标计分、综合评分是否客观公正,重点工作质效评价和加减分是否准确等进行审核把关,对计分结果与实际表现有无明显偏差进行分析评判,统筹调整考核得分。

  随着考核工作的持续深入,如何应对相应任务量、数据量上升的趋势?

  最高法执行局创新采取“自评+系统数据—审核—评定”考核模式,强化信息化数据支撑,较大程度减少了人工计算工作量,也更加具有公信力。

  “干警个人考核工作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警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最高法执行局局长黄文俊表示,干警个人考核工作实际效果非常明显,大家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振,执行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

  与去年同期比较,执行局各月结案率均得到提升,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快速推进,执行案款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考核推动执行办案的效果逐步显现。

  为支持和配套多元化的干警个人考核需求,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发信息管理类、系统操作类和结果展示类等多项信息系统,实现方案配置、指标置入、纪实填报、数据提取、结果生成、评优填报、公示备案等步骤全流程线上运转,信息化手段深度融入干部现实表现,有效减轻考核负担、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考核质效。

  如何让个人考核真正起到“奖优罚劣”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金分配、评优评先、交流任职、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法官,将按照一定比例纳入业务能力评审范围,结合有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考核不称职、不能胜任职务的法官,及时启动员额退出程序,更好落实法官退额机制,实现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开展主题教育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认真听取干部关于考核问题的意见建议,深入调研制定总体考核方案,针对方案运行情况及时答疑解惑,加强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衔接性,提升干部更好落实考核要求的工作自觉。做好系统性评价,建立干部自评、相关人员辅评、领导点评、组织综评的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升干部对考核的参与度和认可度。

  针对工作中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考核委员会每季度收集分析、每半年核实反馈,加强督促指导、矫正工作偏差,逐步形成全时搜集、评估分析、反馈提高的工作闭环。

  “考核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梳理,形成考核工作范例。”政治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和改进干警考核工作必须抓实、抓常、抓细,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在运行中不断调整完善,将分为动员部署、启动实施、调整完善、总结推广四个阶段进行。下一步,将结合考核工作实施情况,启动全国四级法院的绩效考核指标、考核工作指引及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