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绿水青山!
8月15日系首个“全国生态日”,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连日来,云浮法院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
云浮中院
云浮中院组织青年法官及干警到市文化馆广场开展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搭建法律咨询台,向来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生态日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介绍全国生态日及环境资源法律和常见“三有”动物等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共同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同时,干警们还结合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进行以案释法,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起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争当生态卫士
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答疑20余次,做到了普法“零距离”,答疑“面对面”。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提高了群众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环保理念。
云城法院
云城法院组织党团员干警前往丰收村委包屋村、牛路口村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组成宣传小分队,向过往群众、街边商户发放环保宣传手册,现场普及绿色原则、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增强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云安法院
云安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旁听庭审活动,都杨镇都骑中学20余名中学师生参与旁听庭审。
经过法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受到法律制裁。都杨镇都骑中学师生们纷纷表示,通过近距离观摩庭审过程,感受司法的威严与公正,同时亦更加直观地学习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深刻认识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今后将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
罗定法院
罗定法院组织干警到泰德天润广场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共筑美好家园”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和商户发放宣传手册,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并以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以案释法,宣传《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在真实案例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自觉参与环境保护活动。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次。
新兴法院
新兴法院组织干警到筠城国际广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丰富法律知识。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设立宣传展板、开展有奖问答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讲解保护环境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积极参与保护自然环境活动,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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