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 2023-04-19 16:26:51 已浏览:29651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16日在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林晓峰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开局起步之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一二三四五六”发展思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34686件(含旧存),审结30086件,法官人均结案208件,同比分别上升3.08%3.97%3.48%在全省法院力抓的“两升三降”(结收比、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上升,新收案件、存案、长期未结案件数下降)、“一站式”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三项重点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两升三降”目标;“一站式”建设质效评估得分全省排名第八,比去年上升三位;执行案件执结率91.23%,排名全省第十,比去年上升五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新发展。

一、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云浮建设

积极运用“一盘棋”“四个一”“三同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年审结刑事案件1188件,生效判决罪犯1508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严厉打击各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紧扣“长效常治”目标任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622人。推进黑财清底,全国存量涉黑案件财产处置到位率100%,入库金额为1.86亿元。推进“行业清源”,发出司法建议26份,整改反馈率73.08%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66件,审结重大责任事故、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354件,审结食品药品环境资源、毒品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案件88件。维护疫情防控经济社会秩序,审结涉口罩诈骗、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等涉疫案件22件。依法严肃执行死刑,坚决维护法治权威。同时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加强司法人权保护。

(二)依法惩治贪污腐败案件。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31件,罗定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莫炳佳、原常务副市长陈桃等市管干部,省法院交办的其他地市一批贪腐干部受到审判,彰显中央、省委、市委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依法追缴行贿非法获利,加大职务犯罪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坚决用法律利剑,斩断“围猎”腐蚀、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

(三)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推进打击逃废债、涉农商银行不良资产司法清收工作,共办结涉农商银行民商事案件551件、执行案件388件,司法清收到位金额3.5亿元。依法惩处涉金融、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组织辖区法院与金融机构共商共建,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准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等快速审理有关金融纠纷,合力将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化解在前端。妥善审理涉问题楼盘案件,加强上下级法院联动,密切与住建部门对接,全力落实好“保交楼、保稳定、保民生”政策,审结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案件1627。积极与兄弟法院沟通对接,与国资管理部门高度联动,高效处置涉云城区河口项目债权包案,实现国有资本增值2亿元。积极寻求各方支持,统筹接收涉问题楼盘执行案件,稳妥推进解决影响地方稳定发展的历史问题。

(四)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专题调研,积极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挂牌成立“涉侨纠纷调解室”,积极建立一体化争议解决机制。充分调动各类调解组织积极性,全年调解各类纠纷10171件。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主动加强与镇(街)党政机关、基层综治中心、村(社区)对接相继设立诉讼服务站、网上巡回法庭、法官联络站等司法便民利民服务点,广泛开展特色司法服务工作,共建“无讼村居”。全市法院新收民商事一审案件同比降低11.71%,诉源治理工作初显成效。

二、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跟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改进提升司法服务,努力为打造对标广州、深圳无差别的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全力为云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全审结民商事案件17343件,审结行政案件815件,执结执行案件14244件。

(一)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出台服务保障“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12条意见,出台服务保障创建一流营商环境15条意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积极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确定云安法院集中管辖全市500万元以下的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全市法院审结案件198件,同比上升19.28%。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努力压缩案件审理周期,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出台《破产管理人财政专项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府院联动,与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合力保障破产程序高效、有序推进,全年审结公司清算和破产申请案件11件,裁定进入清算和破产程序8件,审结清算和破产程序案件2件。

(二)大力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17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398件。推进“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2.92%落实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将部分以市、县级政府为被告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简单的一审案件下放由基层法院审理,出台推进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意见,推动行政纠纷就近实质化解。探索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力度,有针对性地帮助当事人认清诉讼风险、明辨法理是非,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终结诉讼。依法稳妥推进行政机关案件强制执行,实质化解行政纠纷,执结云城区思劳镇旧村村旧村经济合作社与云浮市人民政府留用地行政协议纠纷案,罗定市罗镜镇龙甘杨屋经济合作社与罗定市人民政府、罗定市罗镜镇人民政府复垦土地案。深化司法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选派法官到行政机关培训授课,协助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不断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促使大部分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在行政程序中,避免行政争议转化为历史遗留问题。

(三)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司法保护。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全面推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2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与肇庆中院签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形成共同保护西江流域环境的司法合力。探索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保护合理安全开采利用,审结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刑事案件3件。依法严惩非法占用农用地、农资造假等犯罪,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农村农业等案件,审结涉及土地承包经营、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民事纠纷案件302件。

(四)努力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压实42家职能部门参与执行联动的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全年执行到位金额27.49亿元。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查人扣车、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细则》,推动破解“查人难”“扣车难”问题,成功查扣被执行人4人,查控车辆10。推进与税务机关不动产定向询价和司法拍卖税费及时入库协作机制,自20228月该机制运行以来共向税务机关定向询价210次。严厉打击虚假诉讼、拒执违法行为,司法拘留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12人次。完善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对外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054条,限制高消费7556人次,营造“失信可耻、守信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坚持人民至上,努力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障

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一)用心用情办好涉民生案件。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医疗、就业等涉民生领域案件2854件。加大农民工、快递员等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帮助追回欠薪1663.85万元。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突出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3件,判决追缴(或退赔)诈骗款项24.25万元,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审结暴力、虐待、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犯罪63件。

(二)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和社会帮教工作。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缓减免诉讼费等各项措施,为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97.82万元,减免诉讼费17.6万元,使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53人。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回访帮教和判后矫正,帮助失足青少年重返社会。新兴法院与县妇联、县教育局联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并发出新兴县首份家庭教育令,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持续提升一站式服务效能。建成“厅网线巡”一体化诉讼服务格局,设立“马上办党员服务岗”,切实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郁南法院在全县200个村居及大湾工业园区建立诉讼服务点,形成诉讼服务网格化覆盖。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行诉讼服务全流程在线通办,网上立案19052件,网上音视频调解454件,网上开庭2360件。加强律师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以及日常跟踪督办、协调管理工作,确保跨域立案服务在接受申请后30分钟内响应,在法定时限内办理。

(四)着力提升社会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围绕民法典、防范养老诈骗、禁毒、12·4宪法日等主题举办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32场次,让法律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坚持以“小案件”讲“大道理”,拍摄微电影《执行法官的“小案件”》,联合市委宣传部推出“民法典实施一周年,云浮法官以案‘典’赞”专题宣传,制作“养老防诈微课堂”“女法官说法”系列短视频,得到群众广泛好评。创新普法形式,联合云浮市技师学院在学生“成人礼”上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专题普法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进校园、宪法宣传融入学生成人礼、法治教育融入平安校园建设。

四、坚持守正创新,努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强化类案检索、类案识别、类案同判的刚性约束,努力让每一起案件裁判体现专业水准,获得社会公认,经得起历史检验,坚决守牢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稳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进一步落实诉讼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要求。不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有效实施,审结认罪认罚一审刑事案件7841020。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上升至15.96%,平均审理期限50天。深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健全案件管辖权转移和提级审理机制,强化对下级法院监督指导,优化诉讼分流、职能分层、资源配置。

(二)进一步完善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四类案件”识别和监管机制、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的衔接机制,逐步完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的审判执行监督体系。出台《“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规定》,加强和规范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出台类案检索工作指引,明确类案检索案例范围和应当进行类案检索情形的案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加强履职保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为法官依法履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进一步强化法官员额制管理。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和退出、动态调整等各项机制,坚决落实初任法官一律到基层任职、上级法院法官从下级法院法官遴选等政策,组织两级法院28名干警参加全省法院法官遴选,遴选市中院3名法官助理到基层初任法官,从基层法院遴选2名法官到中院任职。积极推进法官惩戒制度,因违纪违法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批退出法官员额5名。统筹抓好全市两级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工作,建立健全专业化审判团队,调整审判团队分工,实现人员优化配置。

(四)进一步把牢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管理重要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着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管好用好政治思想、宣传舆论、教育培训“三大阵地”,进一步提高干警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五、坚持从严管党治警,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推进“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两个维护”专题教育,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一)着力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制订20项措施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之于行动、见之于成效。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法院工作首位,不断加强党员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常态化开展学习活动,切实加强青年干警理论教育。

(二)着力提升司法工作能力。扎实开展“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正负清单”,每周公布办案进度,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氛围。建立全市法院督查人才库,评选全市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组织审判业务、党建业务、督察业务等各类培训班,培训干警1658人次,提升干警司法专业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努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和司法作风集中整治,强化机关纪委和督察部门建设,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新要求。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司法规范运行长效机制,强化监督管理,重塑队伍良好形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增强接受人民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一年来,两级法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8次,市中级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通过上门走访、邀请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常态化联络代表委员21场次,联系97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共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如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主动性、精准性、系统性有待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长期未结案件未彻底清理、精品案件较少等影响案件质效的问题仍然存在;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还不够到位,诉源治理、源头治理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不够健全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248”战略目标体系和“争先进位、跨越发展”目标任务,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更高站位、更高水平谋划推进平安云浮法治云浮建设,努力以更高质量审判工作服务云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来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加强法院政治建设上达到新高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一体落实省委主要领导调研云浮指示要求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部署,切实增强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以贯之落实“五个带头”、“六个坚守”,找准人民法院在推进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的着力点、突破口,努力让司法工作落实更有力、党和人民更放心。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紧扣省委主要领导调研云浮提出的“争先进位、跨越发展”的目标任务,聚焦市委提出的“五地一区”战略定位和“248”战略目标体系,突出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服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城乡融合发展、政策机制支撑等方面发挥好基础先导作用。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坚决打击逃废债,下大力解决问题楼盘,努力让司法保障更精准、人民群众幸福感更可持续。

三是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上取得新成效。以推进诉源治理为抓手,建机制、搭平台、强保障,努力降低诉讼增量。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巩固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继续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各类涉民生案件,加强老年人司法保障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努力让司法服务更温暖、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

四是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巩固提升办案质效上开创新局面。充分保障群众参与、监督司法的权利,自觉接受当事人和律师诉讼参与中的直接监督,不断健全完善与新型审判权运行相适应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互贯通的监督制约体系,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平台服务办案、服务群众,努力让司法审判更公正、人民群众安全感更有保障。

五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上彰显新担当。突出“两个维护”,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牢牢把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政治保证。坚持“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坚持“担当作为”实干导向,不断激发法院干警敢于担当、勇于斗争、追求卓越的云浮精气神。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努力让审判队伍更清廉、人民群众更信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守正创新、团结奋斗,为云浮起而行之、争先进位,加快推进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云浮法院新担当新作为!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两升三降:即结收比、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同比上升,新收案数、存案数、长期未结案件数同比下降,为省法院针对解决制约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转换思路确立的重点指标,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整体运行稳中向好。

2.一站式建设:为“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简称,是指矛盾纠纷诉前多元化解、源头减量,及打造更加普惠精准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3.四个一、三同步:“四个一”即一位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一个工作专班跟进处置、一个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应对、一个口径上报和发布信息,“三同步”即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同步进行。为人民法院处置重大敏感案件事件,加强舆情防控的制度机制。

4.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是指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而开展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

5.“厅网线巡”一体化诉讼服务:是指畅通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办理等多种渠道,打造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6.无讼村居:是指为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以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

7.调解平台“三进”:是指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大部署,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而开展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通过邀请人员入驻等方式,将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全部集约到调解平台,做到基层解纷力量全覆盖,实现预警、分流、化解、调解、司法确认、进展跟踪、结果反馈、指导督办等全流程在线办理。

8.四类案件:是指具有四类情形之一的案件,一是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案件;二是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三是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四是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231

     (共印1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