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 2023-04-19 16:18:39 已浏览:19429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21日在云浮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熊正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有新提升。新收各类案件28344件,办结28403件,同比分别增长9.37%7.86%;结案率90.66%,同比上升0.66个百分点,结收案比100.21%,未结案件同比减少2.06%;审限内结案率100%,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86件,同比增加35件。审判执行运行态势总体平稳,呈现出收、结案同步增长,存案下降的运行态势。改革创新有新突破。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专业审委会功能,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效率和专业性。大力构建现代化“智慧法院”应用体系,推进电子诉讼深度应用,提升审判执行智能化水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机制改革、家事审判改革纵深推进。司法服务有新举措。以立案窗口服务向诉讼全程服务转型为目标,推进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的诉讼服务。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中心、快审法庭,深入推进“分调裁审”改革,加快推进诉调对接,实现诉讼服务和纠纷多元化解提质增效。司法队伍有新风貌。突出党建引领,坚持文化育人,实施严管厚爱,加强履职保障,提升履职能力。全市法院获评省级以上先进集体4个(次)、先进个人5人(次),市中级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立案庭获评“巾帼文明岗”称号,云城区法院河口法庭负责人康石英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一、严格公正司法,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一)依法打击犯罪,推进平安云浮建设。积极应对化解疫情防控下刑事审判的困难,探索建立“云庭审”“云提审”模式,全市法院新收刑事案件1563件,审结1591件。加强疫情防控刑事司法保障,审结涉疫情案件45件,判处被告人52人,其中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26件。审结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的案件73件,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障“美丽云浮”建设,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0件,共判处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金近2500万元。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依法审理广东省科技厅原副厅长钟小平、江门市原副市长梁许赞受贿案、羊红进等人云浮新区征地贪腐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8件。

(二)紧扣“六清”目标,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对标对表中央部署,紧扣“六清”目标,深入推进收官战,推动长效常治。全市法院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已全部审结,认定涉黑恶案件76件,判处涉黑恶犯罪分子335人,一审涉黑案件重刑率57.14%;判处没收全部财产12人,罚金和没收部分财产707.85万元;牵头制定公检法办理涉黑恶案件基本证据标准,构建起侦诉审有效衔接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有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168件,反馈率100%。依法审结苏国荣等39人、黎岗吼等20人、叶国新等18人涉黑案等大案要案。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司法服务经济发展意识。充分发挥法院职能,服务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两个“战场”,市中院推出十多项措施,全市法院发布8个典型案例;积极到企业走访、调研,提出司法建议,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为受疫情影响引发的劳动争议等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分析存在问题,提升审判质效。2020年,全市法院新收民商事案件14060件,审结13986件,同比分别增长6.26%4.47%。审结涉劳动、医疗、侵权责任等案件1767件,服务和改善民生。审结买卖、借款、租赁、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9223件,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1169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侵犯著作权、商标权案件124件,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妥善审理涉农村土地、农业经营等案件65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促进依法行政,优化社会发展软环境。坚持实体审理、实质化解办案思路,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发展软环境。全市法院全年新收行政案件924件,审结924件,其中行政诉讼326件,非诉审查等598件;云城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审结194件,同比上升20.5%。积极服务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的目标,妥善审理涉旧城改造、道路交通征收、拆迁等行政纠纷案件。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副市长徐树新等119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占行政诉讼案件36.5%,对全市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起到示范效应和促进作用。

(五)提高执行质效,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全市法院推行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三项机制”,建立普执、速执、特执和事务集约团队。市中级法院与市委政法委出台规定,将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深度融入全市微网格治理工作体系。开发集监控、催办、归档、流程效率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执行流程节点管理平台,提高执行管理水平。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2020年,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1356件,执结11461件,同比分别上升18.42%16.93%执行到位7.61亿元。大力推进“黑财清底”,截至2020年底,涉黑恶犯罪案件生效资产执行到位5.68亿元,执行到位率99.22%,财产入库910.19万元,其中郁南县法院执行入库779.47万元。制定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成立涉农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专班,执结涉民生、涉农案件925件,执行到位3496.78万元,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及时执行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切实保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完善网络司法拍卖流程,引入第三方司法辅助服务,网上司法拍卖2025次,成交额7.27亿元,成交率66.47%,溢价率达132%,案拍比排全省第2名。开通“云浮执行”今日头条号,公布被执行人268人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4462人,限制高消费7309人,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氛围。

二、践行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一)立足便民利民,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文书送达、财产保全、委托鉴定、材料收转等审判辅助工作,升级改造集约化、一体化的新诉讼服务中心。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强线上线下诉讼服务融合,推广应用网上查询、立案、保全、缴费、跨域立案、电子支付等诉讼服务,开展远程提讯、线上调解、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诉讼活动,积极推动“最多跑一次”;完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一号通办功能,自10月上线以来接听热线电话249条,均当场办结,为来电群众提供更便捷的诉讼服务。全年全市法院网上立案11862件,网上开庭959件,网上调解3438件,其中市中级法院、云安区法院网上立案率达74%以上。市中院立案庭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二)加强诉源治理,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力推进“分调裁审”工作改革。全市各地设立调解中心,配备调解、速裁场所、设备和调解员,开展日常“分调裁审”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强化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形成多元纠纷化解合力。与金融消费、医患、道路交通纠纷等调解组织签订诉调衔接协议,构建更加开放共享、多元共治的诉前纠纷解决机制202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4041件,成功调解2258件,更好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法治舆论氛围。立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将市委重点工作与司法为民工作有效统筹,发挥司法宣传的引导作用,大力营造法治氛围。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禁毒等主题的法治宣传“六进”活动52场次。发挥以案释法效能,与云浮日报合办“以案说法”栏目51期,发布涉疫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扫黑除恶典型案例24个。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纪委监委、市税务局、学校等单位联合组织机关干部旁听庭审、在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19场次,机关干部、在校学生在法庭现场学法,提高法律意识。通过新媒体拓展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编发工作动态、普法信息1915条,得到群众的好评。

(四)助力脱贫攻坚,全力实现精准脱贫。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市中级法院对口帮扶云安区石城镇高潭村,2018年以来,共投入帮扶资金73万多元,全村50128人全部实现脱贫,脱贫率及贫困人口退出率均达100%。贫困户叶文辉在帮扶下转变思想、主动作为的脱贫故事先后被云浮日报、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号采用并发布。

三、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院庭长、审判组织、法官的权限和责任,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年全市两级法院副庭长以上(含副庭长)结案18899件,占结案总数的66.54%市中级法院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定,划分两个专业审委会,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效率和专业性,全年召开法官会议34次,同比上升41.67%;召开专业审委会10次,召开审委会全会11次,全会同比下降38.89%

(二)统筹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机制。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办结认罪认罚一审刑事案件1128件,占已结一审刑事案件的84.88%,认罪认罚被告人1575人,占被告人总数的78.75%。完善审判执行管理方式,依托信息化手段,实施流程节点管理,构建规范审判权运行的“数据铁笼”。完善审判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审限监控、警示、催办,提升审判效率。

(三)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简出效率、繁出精品,推进速裁程序制度改革。全市法院共成立民事案件速裁快审团队17个,每个团队均配有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全年受理民事案件4102件,占民事一审案件的33.56%;审结3741件,结案率达91.2%。罗定法院速裁法官人均办案386.4件,新兴法院速裁团队审结案件调撤率达45.74%。速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仅30天,比简易程序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减少60天。

(四)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深入推进以新兴县法院为试点的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全年全市法院审结抚养、赡养、婚姻等家事案件1831件,保障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弱有所扶。新兴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审结家事案件196件,调撤率62.24%服判息诉率92.86%。云安区法院家事调查员对家事案件开展调查取证,协助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全年参与调查案件占已结家事案件的63%

四、强化政治引领,提升队伍司法能力

(一)坚持政治引领。贯彻“政治建院”理念,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谋发展。落实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制定《开展基层党建“攻坚突破年”实施方案》,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中级法院建立党组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基层法院和基层法院党支部、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联系机关党支部制度。深化“三联系”活动,组织开展机关党支部、在职党员“双报到”。丰富党建活动载体,运用“智慧党建”等平台,推动党员学习交流、教育管理、缴纳党费等信息化、智能化。5月,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在市中级法院召开,市中院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二)推进文化建设。坚持“文化兴院”理念,大力推进文化建设,提升法院软实力。编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民法典重点知识宣传手册》等刊物,组织开展“我为法院建言献策”征文活动、职工运动会等,营造浓厚文化氛围。注重培树宣传先进典型,结合年初疫情防控工作,在微信公众号集中宣传战斗在抗疫一线的8名优秀党员、干警的先进典型事迹,并召开“七一”慰问抗疫一线党员代表座谈会,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11月,市中级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三)提升司法能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按照“每月一专题”要求,围绕“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司法责任制”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各支部、各部门累计组织政治学习70余场次。以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市委组织部等组织开展的政治轮训为依托,组织干警参加专题辅导轮训达919人次。坚持疫情期间“停课不停学”,线上线下相结合,全市法院组织涉疫情案件审判、民法典等专题培训30场次,培训干警、司法辅助人员4000多人次。组织开展调研、学术研讨等活动,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开展法官沙龙、案例研讨、庭审观摩、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切实提高审判业务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结合省法院司法巡查及市委巡察,持续深化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努力补齐管理短板和不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三项队建”活动,强化以案说纪、以案说规、以案促改力度;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进一步筑牢干警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

五、深化阳光司法,强化司法公信力

(一)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信息化深化司法公开。2020年全市法院公开庭审直播案件7002件,同比提高28.45%,播放量逾206.22万次,公开裁判文书8437份。创新司法公开方式,依托网络直播平台对依法强制执行过程现场直播,两场直播累计点击观看量18万人次,让广大网友见证执行过程,共同了解和监督法院执行工作。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市法院从政治高度树立起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使接受人大监督成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检查和评查。2020年,全市法院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7次,6月市中级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关于全市法院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工作情况。加强常态化联络,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旁听重大案件庭审、见证执行、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向人大代表送阅《云浮法官》、案例选编等刊物,全年开展联络活动15场次,联系人大代表138人次,送阅法院刊物1700份。7月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联络工作先进集体。

(三)依法接受各项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联络政协委员30人次。深入贯彻监察法,支持配合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依法办理抗诉案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开展全媒体直播活动,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全市法院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强司法应对,依靠改革挖潜力,以信息化提质效,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办案任务繁重、人员短缺等问题依然突出;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解纷机制还不健全,还需要进一步推进;队伍监督管理还存在偏松偏软现象,需要进一步从严管理,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按照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强化政治引领,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为服务高质量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提升忠诚担当新境界。进一步激发“众里寻他千百度”的学习动力,坚守“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政治定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我市“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的新目标定位,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市立足“一区”、融入“一核”、协同“一带”,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珠三角核心区提质发展展现法院新作为、彰显法院新担当。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发挥审判职能新作用。涵养“踏平坎坷成大道”的斗争战力,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加强涉及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农业农村发展等重点领域的审判执行工作,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等重大战略实施。提高行政审判专业化水平,支持监督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司法支撑。深入推进执行机制改革,综合运用执行措施,提高执行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群众司法新期待。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以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和多元解纷机制为抓手,着力破除推进诉讼服务和矛盾化解中的各种障碍,不断提升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助力推进全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开拓法院工作新局面。砥砺“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改革魄力,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全面落实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意见,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坚持制度落实与机制创新并重,抓好现有各项制度的落实,同时聚焦不足,切实补齐短板、完善机制,为推动全市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更加科学高效的制度保障。

五是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塑造法院队伍新形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院政治责任,认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案释德、以案释法、以案释纪”警示教育,加强廉洁司法建设。坚持以解决实务问题、满足实践需求为导向,提升干警综合素养,努力建设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使命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开拓进取、砥砺奋进,为推动云浮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开创新局面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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