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杨某诉刘某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 2023-03-01 15:18:54 已浏览:3163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基本案情】

刘某在某食品商行工作,期间该食品商行在搞促销活动推销保健品,一个4000元的乳胶枕头仅限7人购买。原告被该商行的促销活动广告吸引进店,刘某热情招待并承诺如杨某购买该产品次日即可返还4000元,还可以送给杨某一罐花生油。杨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购买后于次日前往该食品商行,刘某按照承诺返还了4000元给杨某,同时送给杨某一罐花生油,并趁机向杨某提出让杨某投资3万元与其合作。在杨某相信刘某并支付了3万元后,刘某又赠送给杨某床垫和被单,进一步要求杨某再投资2万元,并承诺每月会有5000元的广告费,3个月就有15000元,杨某认为有利可图,因当天手上无多余现金且银行卡无法取钱,又认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遂向他人借款2万元交给一直陪同取钱的刘某。期间,刘某为表示其诚意,主动向杨某出具收条,确认收到杨某5万元,并在收条中载明退还时间及每月支付4000-5000元给杨某。到期后,杨某一直向刘某追讨,但刘某均以各种借口推搪,最后还拉黑了杨某的电话。杨某无法再联系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返还5万元。

【裁判结果】

新兴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杨某与刘某之间虽无签订书面的合同,但杨某提供了由刘某出具并签名捺印的收条,载明的内容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予以确认。因刘某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全额退还杨某支付的5万元,责任在于刘某,刘某应承担退还的责任。故杨某请求刘某退还5万元,理据充足,本院予以支持。

【典型意义】

在日常生活中,以购买保健品、高利回报等形式吸引老年人,诱导老年人购买和投资,最终血本无归的案例层出不穷。针对老年人的骗局也是防不胜防,老年人往往难以辨别推销人员的“钓鱼”手段,而这些骗局通常是以办讲座、送礼品等方式进行,如本案,推销人员刘某以赠送礼品、返还资金这些手段,逐渐让老年人放下心理防备、建立起信任感,再加上推销人员的“能言善辩”“巧舌如簧”,让老年人逐步踏入其设下的连环圈套。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应增强防骗意识,提高识骗能力,不轻信,不贪图小恩高利,提高警惕,避免受骗。

 

  (供稿人:新兴县人民法院 刘贵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