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在市中级法院召开

更新时间: 2022-12-16 16:08:54 已浏览:1549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为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1213日下午,市中级法院牵头组织召开云浮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讨论《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协调解决当前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存在问题。市中级法院分管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宏逵主持会议,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等15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12.13云浮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1_看图王.jpg

会议通报了当前全市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指出了破产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阶段审理破产案件的重点工作。15个成员单位围绕拟出台的《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进行充分讨论,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涉及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资产处置、金融协调等多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积极发挥政府部门与法院“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力处置”长效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会议围绕当前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一是推动建立破产费用综合保障制度。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或采取从破产案件管理人报酬中提取一定比例等方式,建立破产费用保障长效机制,解决因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而影响破产程序启动的问题。二是强化管理人工作职责,提高管理人业务水平。出台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建立管理人考核机制,通过业绩考核形成激励和淘汰机制,促进管理人队伍专业化。推动建立管理人协会,规范对管理人日常监督管理。三是推动设立全市破产管理行政部门,加强企业破产工作管理协调。切实担负起实施破产制度、平等保护各方权利的责任,结合实际彻底解决当地破产程序启动难问题,对破产中出现的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四是配优配强破产审判业务力量,提高审判人员业务能力。针对破产案件审理难度大、要求高、专业性强的特点,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法官团队专业化建设。加强对实务中疑难复杂问题调查研究,形成共识,统一规则,提升审判专业化程度,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社会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