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整顿整治成效公示

更新时间: 2021-06-17 16:18:44 已浏览:1435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认真对照“五个过硬”要求,坚持刀刃向内、宽严相济,聚焦“6+2”顽瘴痼疾集中发力,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开门搞整顿”的要求,现将整治成果公示如下: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

公布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整治内容、举报电话,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印制并发放“三个规定”应知应会学习卡,干警人手一册。制定《云浮法院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方案》,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把“三个规定”作为谈心谈话必谈内容,多层次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通报、学习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组织全院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严格落实“一月一报”制度。以发布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组织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等方式,在全社会营造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

二、整治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况

在全院范围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宣传禁止公职人员和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全院干警进行自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建立有关情况排查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等单位发放协查函等方式,全面排查全院在编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情况。向全院干警及干警家属发出《家风建设倡议书》,引导干警进一步强化家风建设,共同防止违规经商办企业、经营活动、参股借贷行为出现。

三、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

202011月底开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迅速制定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全面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1990年以来办理的“减、假、暂”案件进行逐案核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研判整改。制定《云浮市法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统一规范工作标准,切实提高办理相关案件的水平。

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情况

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对全市法院重点案件及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进行排查,明确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和责任。向社会发布问卷调查,广泛征集线索;对全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进行倒查,深挖问题线索。设置导诉服务,线上线下引导当事人立案,确保当事人提交起诉的案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立案。加强审判管理,制定《关于加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预防和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对积案进行集中清理。通过自查向组织说明情况、进行谈心谈话等方式,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进行深入排查、研判。

五、整治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

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下,对法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情况进行核查。召开退休人员座谈会,解读政策和离任公职人员从业规定,发放告知书、报告表和承诺书。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接受群众举报线索的公告,面向社会征集有关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举报线索。制定关于加强对离任人员从业情况管理监督的规定,有效防范和监管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

六、整治民事案件审判执行中虚假诉讼的情况

通过对2019年以来的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等虚假诉讼常见多发领域摸底排查,启用审判监督程序,规范案件受理、举证、审理、执行等方式方法,认真核查涉嫌虚假诉讼的问题线索。将防范关口前移,法院在立案时更加关注易高发虚假诉讼的案件类型,借助大数据技术筛查关联案件,切实把好案件进入审理阶段第一关。

七、整治案件诉讼费用收缴和退还中突出问题的情况

针对应退未退诉讼费案件底数不清的问题,由审管办和办公室牵头,多部门配合,对全院生效案件中存在诉讼费应退未退和应收未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账,确保底数清、无遗漏。

下一步,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做到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抓源治本、堵漏建制,持续在铁腕整治顽瘴痼疾上加速加力,坚决遏制常发生、易反复、难根治的突出问题,促进督查检查常态化,坚决推进查纠整改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