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召开
11月27日至29日,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在南京召开。本次会议由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承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作为支持单位。来自全国公、检、法、司、律等法律实务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新闻出版机构的司法实务人员、专家学者齐聚南京钟山。
会前,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同志和案例法学研究会有关负责同志共同研究了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工作。陈训秋指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中国法学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研究阐释、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到中国问题,提炼标识性学术概念,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学术话语体系,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努力奋斗。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伟通过视频发表讲话。姜伟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了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为我们指明了十四五时期的主要方针和目标,也为法学建设和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案例法学研究会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个重要政治任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要从中国国情出发总结经验,研究“类案类判”存在的问题,探索“类案类判”的实现机制,在中国司法实践中构筑案例法学理论的学术话语体系。要加快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强化案例人才培养促进案例学术研究,充分发挥研究会的智库功能。
研究会会长胡云腾向大会汇报了研究会年度工作情况。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部署的各项工作。对于中国法学会党组部署的工作和任务,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要求。二是筹备成立党组织。换届后,根据党章规定采取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党支部。三是组织开展案例研究活动。今年受疫情影响,研究会探索开展线上案例研究活动,发表了一批研究成果,明显提升了案例研究水平和影响力。四是编辑出版案例成果。研究会积极筹措经费,编辑出版了2019年学术年会的优秀论文集,深入挖掘足以载入法治建设进程和史册的典型案例。五是开展影响性案例评选与宣传工作。研究会联合有关单位,每年组织开展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社会影响力不断加强。六是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研究会秘书处实体化建设的要求。国家法官学院为秘书处提供了办公室和会议室,共享图书馆、资料室。胡云腾还对研究会的明年工作提出了建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案例法学研究学科的发展,推进案例法学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创新一个新局面。
学术年会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孙晓勇主持,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胡敏强、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彭凤莲、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惠琴、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赵志刚、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先后致辞。
本次年会还举办了推进案例法学理论创新、类案类判与裁判标准统一、民事类案与统一法律适用三个大会论坛以及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类案、行政诉讼与公益诉讼类案、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类案类判、民刑交叉类案四个分论坛,与会代表就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案例法治建设和案例法学研究,进行了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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