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举办第四期案例论坛·法官沙龙活动
更新时间: 2020-07-07 12:00:26 已浏览:1146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5月26日,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第四期案例论坛·法官沙龙活动,活动主题围绕“行政复议告知书是否可诉的认定”展开研讨。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正良出席并讲话,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徐特、副组长李四腾、组员黄胜龙,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黄志辉、各部门负责人、行政庭全体干警、云城法院院领导共20多人参加。活动由市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朱琛主持。
论坛就“行政复议告知书是否可诉的认定”问题列出“可诉”和“不可诉”两个案例展开讨论。承办法官李婉婉介绍案情后,有关法官对行政复议告知书“可诉”与“不可诉”的定性及行政诉讼法法理、司法解释等方面进行学术性交流,规范了该类案件的审理,使诉权保护得以进一步强化,杜绝滥用诉权,浪费司法资源。
熊正良院长对本期案例论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他表示,通过开展案例研究,可以让法官们互相分享经验和收获。希望以案例论坛为平台,进一步加强案例研究工作,提高审判业务能力。就如何做好案例研究工作,熊院长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案例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司法案例研究,既是总结审判经验、诠释法律精神的重要载体,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通过编写案例,对加强业务指导和统一裁判尺度意义重大,在司法宣传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是要充分认识案例研究与审判实践相互促进的关系。行政审判集中管辖改革三年以来,成效是明显的,压力也是前所未有的。要以案例研究工作推动行政审判实践,发挥集体智慧的成果,运用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实现司法案例研究工作的新发展。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不断改进案例研究方法,探索类案裁判规律,进一步培养广大法官发现、研究、应用案例的思维与习惯,提高案例应用意识和能力,使广大法官成为司法案例的积极学习者、研究者、实践者。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