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机制改革会议

更新时间: 2020-05-07 16:33:06 已浏览:55013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43日上午,云浮市中级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机制改革会议,研究部署全面推行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三项机制改革。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宏逵,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李伙钊主持。

 

会议传达了省法院《关于全面推行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三项机制的通知》有关精神,并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就市中级法院贯彻落实省法院要求制订的全面实行三项机制改革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

吴宏逵副院长重点围绕全市法院推进三项机制改革提出五点要求:一是通过改革,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各基层法院要按照省法院通知要求,参照市中级法院三项机制改革实施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改革实施细则,进一步做好配套措施,细化工作内容,深入挖潜,实现突破。二是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工作管理。要遵循执行工作流程,把握执行工作规律,通过改革推动实现执行工作流程化、标准化。要加强执行流程节点管理,严防节点超时、督办期限超时未结等现象发生。三是通过改革,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要认真分析现有执行干警队伍结构组成,积极争取院党组支持,及时调整优化执行队伍组合搭配,下大力气补足补齐执行力量,为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四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执行保障。要按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业务装备标准,认真落实车辆配置、移动办公办案设备、人身保险等方面的保障,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五是通过改革,努力实现执行案件收结案良性循环。要立足早抓早管,紧盯执行指标管理,每月、每季度定期通报分析各项执行指标运行情况,促进全年收结案良性循环。要加强执行考核,建立适应三项机制改革的执行单独考核配套机制。

会议还通报了全市法院2020年第一季度执行指标运行情况,部署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雷霆行动”专项活动。